早期癲癇(即刻或近期發作)指傷後24小時內發生癲癇,
約占30%,
可能與腦實質損傷、顱內出血、凹陷骨折壓迫或局部腦組織缺血、水腫及生化改變有關。
其中,
30%發生在傷後1小時之內,
尤以兒童多見,
常為部分性癲癇發作,
有人認為早期癲癇,
常預示有引起晚期習慣性癲癇的可能。
中期癲癇(延期或晚期發作)系指傷後24小時至4周內發生的癲癇,
約占13%,
多因腦組織挫裂傷、顱內出血、腦水腫腫脹及軟化等病理改變有關,
特別是大腦皮層額-頂中央區的損傷尤易出現癲癇,
其次,
顳葉內側的損傷,
包括海馬、杏仁核等癲癇的易發區,
可因損傷而引起神經細胞的微小化學改變、代謝紊亂和電生理變化而導致癲癇發作。
上述早期和中期的癲癇主要源於急性腦實質損傷、顱內血腫特別是急性硬腦膜下血腫,
或源於腦損傷後繼發性組織反應及創傷的癒合過程。
這類病理生理變化可以在一定的期間內逐步緩解和恢復,
故不一定都導致反復發作性癲癇,
且常屬部分性發作,
若對藥物治療反應較好或能自行緩解,
則無需手術治療,
投給適量的抗癇藥物加以預防或控制發作即可。
晚期癲癇(遠期或習慣性發作)是指傷後4周至數年乃至十幾年始出現的外傷性癲癇,
約占84%,
往往呈重複性習慣性發作。
此類癲癇的發病很難預料,
顱腦外傷後遺忘症狀延長及早期曾有過抽搐的病人,
較易發生晚期癲癇。
Jennett(1975年)指出急性顱內血腫病人出現晚期癲癇者占31%,
顱腦外傷後早期抽搐者為25%,
有凹陷性骨折者為15%。
開放性顱腦損傷特別是火器傷,
由於硬腦膜破裂、腦實質挫碎及異物存留機會較多,
更易導致癲癇。
半數以上的晚期癲癇都出現在傷後1年內,
約有1/5的病人是在傷後4年始有發作,
後者常較頑固。
晚期外傷性癲癇的發作類型大多為局部性發作,
約占40%,
顳葉癲癇約占25%。
其原因常與腦膜腦瘢痕、腦內囊腫、腦穿通畸形、腦膿腫及顱內血腫、異物、骨折片有關,
由於這些病變壓迫、牽拉和刺激鄰近的正常或部分損傷的腦組織,
則引起神經細胞癇性放電,
而致癲癇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