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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發癲癇病的幾個重要因素

癲癇(epilepsy)其俗稱為 “羊癲瘋”或者“羊角風”, 早在兩千二百年前的《黃帝內經》中就有記載。 人們對這種疾病並不陌生, 常常被人們通俗的稱為“抽風”。 “抽風”往往表明兩種含義:一種是真正疾病的狀態, 由腦神經元過度放電而導致驚厥與抽搐, 另一種即形容某人不規範、不正常、不理智和不能自控的行為。

癲癇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 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 而癲癇發作(epileptic seizure)是指腦神經元異常和過度超同步化放電所造成的臨床現象。 其特徵是突然和一過性症狀, 由於異常放電的神經元在大腦中的部位不同而又多種多樣的表現,

可以是運動﹑感覺﹑精神或自主神經的, 伴有或不伴有意識和警覺程度的變化。 對臨床上確實無症狀而僅在腦電圖(EEG)上出現異常放電者, 不稱之為癲癇發作。 因為癲癇是腦的疾患, 身體其他部位的神經元(如三叉神經元或脊髓前角神經元)異常和過度放電不屬於癲癇發作。

一、環境因素:年齡對癲癇的發病率、發作類型、病因和預後均有影響。 癲癇的初發年齡多在20歲以前, 約占60%~80%, 癲癇病隨年齡增大而逐漸減少, 新生兒期和嬰兒期6個月內首次有癲癇發作多為腦器質性疾病, 如產傷、感染、先天性腦部疾病等。 原發性癲癇多在20 歲以前開始發作, 其中有6~10歲和14~17歲兩個高峰年齡, 青年、成年則顱外傷是一重要原因,

中年期顱內腫瘤所致者較多見, 老年期則腦血管病占首位。 新生兒常呈部分發作, 原因在於雖然這個時期大腦興奮性很高, 但較難形成全腦同時異常放電, 嬰兒期逐步發育, 癲癇表現為偏側或全身發作。 但因大腦對下部腦幹網狀結構活動控制不完全, 亦常表現為嬰兒痙攣或強直發作。 6個月至5歲高熱驚厥較為多見, 良性中央顳區棘波癲癇多, 於4~10 歲開始, 青春期後自愈, 原發性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多從1l~17歲開始, 成年期多表現為部分發作或繼發性全身發作, 老年期以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及部分發作為多。 性腺功能對癲癇具有一定的影響, 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及部分發作常在青春期或月經初潮期開始發生,
失神發作也可在此期轉化為大發作, 有的在經期前或經期中癲癇發作次數增加或程度加重, 少數僅在經期前或經期中發作, 稱為月經性癲癇。 有的患者僅在妊娠期或圍產期有癲癇發作, 而妊娠前及分娩後無癲癇發作, 稱為妊娠癲癇, 其癲癇發作是由於妊娠期水鈉瀦留、電解質紊亂、精神緊張、內分泌改變和呼吸方式的改變等引起的腦部癇性放電。 癲癇發作與覺醒、睡眠週期有一定的關係, 有的多在白天發作, 有的則多在夜間睡眠中發作, 對不同類型的癲癇其影響不同, 尤其對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和複雜部分發作影響更大。 全身強直-陣攣發作與睡眠覺醒週期關係較大, 精神運動型發作也與之有關。

二、誘發因素:發熱可引起發熱性驚厥及促成癲癇發作;過量飲水可誘發全身強直-陣攣發作;過度換氣容易誘發失神發作;飲酒可促成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和肌陣攣發作;睡眠剝奪可引起腦電圖癇性放電及臨床抽搐發作;過度疲勞容易導致各類癲癇發作, 饑餓性低血糖也易引起抽搐發作;突然撤掉抗癲癇藥物往往促成癲癇發作, 甚至導致癲癇持續狀態;有些感覺因素也可誘發癲癇, 如視、聽、嗅、味、內耳(前庭)、軀體等受刺激;還有些精神因素也可促使癲癇發作, 如強烈的情感活動、情緒激動、受驚嚇、用腦過度、緊張等。 有時甚至因聯想到某種特殊誘因, 或看到與該誘發因素相關聯的某些事物時, 也可引起癲癇發作。

三、遺傳因素:國內外大量的研究資料顯示癲癇發病具有遺傳性, 癲癇患者的親屬患病率較普通人群明顯高, 血緣關係越近, 遺傳因素越高。 即使繼發性癲癇, 其近親中癲癇患病率較普通人群也高得多。 據調查發現, 普通人 群的癲癇患病率為0.3%~0.9%, 原發性癲癇的親屬患病率為19.8%-35%, 繼發性癲癇的陽性家族史為1%~4.5%。 癲癇通過何種方式進行遺傳, 至今尚無統一定論, 近年來提出多基因遺傳的觀點, 認為致病基因無顯、隱之分, 作用均小, 需在許多基因積累效應共同作用的基礎上發病, 且與環境因素關係密切, 癲癇發病既受遺傳因素的影響, 又受環境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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