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治性癲癇是指得到相應的抗癇藥治療, 而癲癇發作仍未獲得控制, 且EEG具有癇性放電或其它異常波形, 其中包括嬰兒痙攣症等。 治療應針對病因進行對因治療, 如清除血腫、切除腫瘤、治療腦水腫等。 同時聯合用藥控制癲癇。 首次應加大劑量, 發作控制後逐漸減量, 摸索適合患者個體的有效劑量;針對患者發作的週期一次性給藥, 並用EEG監護, 作為掌握用藥劑量和治療時間長短的依據。
難治性癲癇是指患者雖然經過現行抗癲癇藥治療, 單藥或多藥聯合運用, 且劑量足夠,
1、正確地鑒別發作類型, 必要時進行電視錄影腦電圖和可移動腦電圖聯合監測。
2、進行周密細緻的病因學方面的檢查, 包括對患者的內分泌及腦功能作廣泛的測定。
3、針對發作類型, 慎重選用抗癲癇藥物, 並且要使用足夠有效的劑量。
4、根據藥物動力學, 藥物應用必須個體化。 強調藥物血濃度監測的重要性。
5、努力使病人改變或放棄治療中的依附心理, 使病人積極參予並配合治療。
6、認真進行神經心理學和職業方面的研究,
7、對有手術指征者應行外科治療, 但不應一律將外科治療視為最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