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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病人不能只靠多喝骨頭湯

早期(1-2周)不應喝骨頭湯等油膩食物

受傷部位淤血腫脹, 經絡不通, 氣血阻滯, 此期治療以活血化瘀, 行氣消散為主。 中醫認為, “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 可見, 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

飲食配合原則上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 忌食酸辣、燥熱、油膩, 尤不可過早施以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肥雞、燉水魚等, 否則瘀血積滯, 難以消散, 必致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在此階段, 食療可用三七10克, 當歸10克, 肉鴿1只, 共燉熟爛, 湯肉並進, 每日1次, 連續7-10天。 有些人認為,

骨折後多吃肉骨頭, 可使骨折早期癒合。 其實不然, 現代醫學經過多次實踐證明, 骨折病人多吃肉骨頭, 非但不能早期癒合, 反而會使骨折癒合時間推遲。 若骨折後大量喝骨頭湯, 會促使骨質內無機質成分增高, 導致骨質內有機質的比例失調, 會對骨折的早期癒合產生阻礙作用。

中期(2-4周)補動物性食物的同時補充維生素等

瘀腫大部分吸收, 此期治療以和營止痛、祛瘀生新、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適當的高營養補充,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 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d, 鈣及蛋白質。

食療可用當歸10克, 骨碎補15克, 續斷10克, 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 燉煮1小時以上,

湯肉共進, 連用2周。

後期(5周以上)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受傷5周以後, 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此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 通過補益肝腎、氣血, 以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 以及舒筋活絡, 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 恢復往日的功能。 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鹿筋湯、燉水魚等, 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虎骨木瓜酒等。

食療可用枸杞子10克, 骨碎補15克, 續斷10克, 苡米50克。 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 再入餘2味煮粥進食。 每日一次, 7天為1療程。 每一療程間隔3-5天, 可用3-4個療程。

忌盲目補充鈣質

鈣是構成骨骼的重要原料, 有人以為骨折以後多補充鈣質能加速斷骨的癒合。

但科學研究發現, 增加鈣的攝入量並不加速斷骨的癒合, 而對於長期臥床的骨折病人, 還有引起血鈣增高的潛在危險, 而同時伴有血磷降低。 盲目補鈣無裨益, 可能有害。

忌食山芋等不消化之物骨折病人因固定石膏或夾板而活動限制, 加上傷處腫痛, 精神憂慮, 因此食欲往往不振, 時有便秘。 所以, 食物既要營養豐富, 又要容易消化及通便, 忌食山芋、芋艿、糯米等易脹氣或不消化食物, 宜多吃水果、蔬菜。

忌食太多白糖

大量攝取白糖後, 將引起葡萄糖的急劇代謝, 從而產生代謝的中間物質, 如丙酮酸、乳酸等, 使機體呈酸性中毒狀態。 這時, 鹼性的鈣、鎂、鈉等離子, 便會立即被調動參加中和作用, 以防止血液出現酸性。

如此鈣的大量消耗, 將不利於骨折病人的康復。

同時, 過多的白糖亦會使體內維生素B1的含量減少, 這是因維生素B1是糖在體內轉化為能量時必需的物質。 維生素B1不足, 大大降低神經和肌肉的活動能力, 亦影響功能的恢復。 所以, 骨折病人忌攝食過多的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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