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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進行維持治療胃潰瘍方法

由於消化性潰瘍治癒停藥後復發率甚高, 併發症發生率較高, 而且自然病程可長達8~10年, 藥物維持治療是一個重要的措施。 有三種下列方案供選擇。

(1)正常維持治療:適用于反復復發, 症狀持久不緩解, 合併存在多種危險因素或伴有併發症者。 維持方法:選用甲氰咪胍400mg、雷尼替丁150mg或法莫替丁20mg, 睡前一次服用;也可用硫糖鋁1g, 每日2次口服。 正規長期維持療法的理想時間尚難確定, 多數主張至少維持1 ~2年, 對於老年人、預期潰瘍復發可產生嚴重後果者, 可終身維持治療。

(2)間歇全劑量治療:在病人出現嚴重症狀復發或內鏡證明潰瘍復發時,

可給予一療程全劑量治療, 據報導約有2/3以上病人可取得滿意效果。 這種方法簡便易行, 易為多數病人所接受。

(3)按需治療:本法系在症狀復發時給予短程治療, 症狀消失後即停藥。 對有症狀者, 應用短程藥物治療, 目的在於控制症狀, 而讓潰瘍自發癒合。 事實上, 有相當多的消化性潰瘍病人在症狀消失後即自動停藥。 按需治療時, 雖然潰瘍癒合較慢, 但總的療效與全程治療並無明顯差異。 下列病例不適用於本法:60歲以上, 有潰瘍出血或穿孔史, 每年復發2次以上, 以及合併其他嚴重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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