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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引路遣方之用藥法

中醫學認為, 疾病的發生, 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正邪相爭的結果。 邪氣決定著疾病的“實證”狀態, 即“邪氣盛則實”(《素問·通評虛實論》), 其治療原則是“實則瀉之”(《素問·三部九候論》)。

如何瀉實?中醫祛除病邪, 首選的並不是與邪氣相對抗, 而是充分瞭解邪氣的特性及停留部位, 把握最佳時機, 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代價達到驅邪之目的, 這就是予邪出路, 因勢利導, 即如吳鞠通在《溫病條辨》所說:“逐邪者, 隨其性而宣洩之, 就其近而引導之。 ”周學海在《讀醫隨筆》中直言“用藥須使邪有出路”, 而汗、吐、下法即是給邪找的最常見出路。

汗法:是通過開泄腠理, 促使排汗, 使邪氣由肌表隨汗而解的一種治療方法。 因發汗可透邪外出, 宣發肺氣, 故汗法不僅適用於外感表證, 而且對麻疹初起、疹出不透;水腫起於眼瞼、頭面, 腰以上腫甚;瘡瘍初起以及咳嗽、頭痛、泄瀉、身疼而見惡寒發熱表證者, 均可發汗解表以達邪。 此外, 風疹、濕疹、癬類等一些皮膚疾患, 也可藉風藥發汗宣透邪氣。

吐法:是通過引起嘔吐, 使停留於咽喉、胸膈、胃脘等部位的痰涎、宿食或毒物從口排出的一種治法。 適用於哮病、中風、痰厥等痰涎湧盛、漾漾欲吐者, 或宿食不化、留滯胃脘, 或誤食毒物尚在胃中等。 用催吐之法可使上述居上的有形之邪從速上湧傾出, 進而可暢通氣機, 減少傷害。

下法:是通過蕩滌腸胃, 瀉下大便或積水, 使停留於胃腸的宿食、燥屎、濕熱、冷積、瘀血、頑痰、水飲、蟲積等由大便而出的治法。 適用于諸邪留滯胃腸所致的各種病證, 如陽明腑實證、熱重於濕之黃疸、痰熱腑實之中風閉證、水熱蘊結之鼓脹、濕熱壅盛之水腫等。

消法:是通過消導和散結, 以使食、痰、氣、血、水、蟲等所結成的有形之邪漸消緩散的治療方法。 由於上述諸邪多留踞於胃脘之中, 或臟腑、經絡、肌肉之間, 經年累月, 滯而成積, 甚至結而成塊, 因屬漸積緩成, 難以速祛, 故而只能藉緩消而見功。 就廣義而言, 消法所涉範圍甚廣, 當包括祛痰法、利水法、驅蟲法、理氣法及理血法等, 但常用的是其狹義所指的消食和消痞散結兩法, 適用於飲食停滯和氣滯血瘀之積聚癥瘕,

氣、血、痰壅結於頸前之癭病等。

祛邪固屬必要, 但其間往往要付出傷正的代價。 如發汗可耗氣傷津, 湧吐常致胃氣受損, 下法無論是通腑瀉下還是攻逐水飲, 均易傷及脾胃, 致邪雖祛而正難複。 因此, 祛邪一定要選擇好出路, 把握好分寸, 切不可孟浪從事, 圖一時之快, 致得不償失。

虛者補之 弄清成分

正氣決定著疾病的“虛證”狀態, 即“精氣奪則虛”(《素問·通評虛實論》), 而其治療原則是“虛則補之”(《素問·三部九候論》), “損者益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補法:是針對人體正氣(氣血陰陽)不足, 給以補養裨益的治療方法。 其作用是通過補益, 以使氣血陰陽達到正常水準, 恢復平衡狀態, 消除衰弱證候, 並可驅除邪氣,

即扶正祛邪。 在補益過程中, 應注意四點:一要弄清虛之成分, 即是氣、血、陰、陽是單一不足還是相兼而虛;二要辨明虛之所在, 即氣、血、陰、陽虧虛之臟腑定位, 並應明瞭相應臟腑的功能與特性, 力求做到投其所好, 順性而補。 三要知曉氣血陰陽之間、臟腑之間的關係, 確定直接補或間接補。 四要把握補益時機, 若見虛不補, 勢必日久成損, 致邪痼難祛;若餘邪未盡, 貿然用補, 則會有閉門留寇之弊。

亂者和之 調解燮理

健康的人體是一個保持平衡動態的, 有序、和諧的有機整體。 一旦發生病變, 不僅可呈現“虛”、“實”兩種病變形式, 而且可見到“亂”的病變狀態, 而治亂宜用“和”。

和法:是通過和解與調和, 以祛除半表半裡之邪, 或燮理臟腑、表裡等之失和狀態的治療方法。

和解者, 專用於邪在少陽證(半表半裡), 此如《傷寒明理論》所言:“傷寒邪在表者, 必漬形以為汗;邪氣在裡者, 必蕩滌以為利。 其於不外不內, 半表半裡, 既非發汗之所宜, 又非吐下之所對, 是當和解則可矣。 ”這是一個正邪相持、進退不得的狀態, 故宜追邪于少陽使其清散而解, 益氣和胃、扶正以驅邪外出, 兩相配合猶如樞機撥轉, 邪祛正安。

調解者, 主要針對臟腑關係紊亂, 如肝脾失調、肝胃不和等。 肝氣不舒, 最易橫逆乘脾犯胃, 對此治當抑強扶弱, 以疏肝健脾、疏肝和胃來燮理相互間的關係, 使其各司其職, 相安無事。

寒熱逆之 正治糾偏

任何疾病除了有虛實狀外, 往往還有寒熱屬性, 這是陰陽偏勝的結果, 如“陽勝則熱,陰勝則寒”(《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素問·調經論》),其治療原則是“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或“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神農本草經》)。

溫法:是運用溫熱劑來治療寒證的方法。寒性病有表寒、裡寒及實寒、虛寒之別,表寒者宜辛溫,裡寒宜甘溫,均宜分清寒之由來及所在,擇用溫散、溫補、溫通等法。

清法:是運用清涼劑來治療熱證的方法。因溫熱病證有表熱、裡熱之分,氣分熱、血分熱之異,在髒、在腑之別及虛熱、實熱之屬,因而用清涼劑時必須詳加辨別,擇藥選方,如表熱證宜辛涼解表、疏散風熱,裡熱證實者宜苦寒,虛者宜甘寒;在氣分清氣,在血分涼血等。

溫法與清法是中醫學逆勢糾偏、對抗治療的一類方法,用之不當易致糾偏太過,傷及正氣,如溫熱藥易傷耗傷陰津,寒涼藥易苦寒敗胃,故宜恰當配伍,避免糾編致弊。

由上述可知,“八法”蘊含著豐富的中醫學治療思想,揭示了中醫學治療疾病的規律。雖名曰“法”,實際上是“則”,是臨床常見病證的治療原則,適用於某一類病證或病理變化。此外,由於臨床病情複雜,往往存在多種病理變化,單一方法難以適應,因此應視情結合運用,全面兼顧。正如《醫學心悟》說:“一法之中,八法備焉;八法之中,百法備焉。”只有真正領會“八法”的意蘊,才能準確找到治療的切入點,指導恰當的組方用藥。

如“陽勝則熱,陰勝則寒”(《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素問·調經論》),其治療原則是“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治寒以熱,治熱以寒”(《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或“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神農本草經》)。

溫法:是運用溫熱劑來治療寒證的方法。寒性病有表寒、裡寒及實寒、虛寒之別,表寒者宜辛溫,裡寒宜甘溫,均宜分清寒之由來及所在,擇用溫散、溫補、溫通等法。

清法:是運用清涼劑來治療熱證的方法。因溫熱病證有表熱、裡熱之分,氣分熱、血分熱之異,在髒、在腑之別及虛熱、實熱之屬,因而用清涼劑時必須詳加辨別,擇藥選方,如表熱證宜辛涼解表、疏散風熱,裡熱證實者宜苦寒,虛者宜甘寒;在氣分清氣,在血分涼血等。

溫法與清法是中醫學逆勢糾偏、對抗治療的一類方法,用之不當易致糾偏太過,傷及正氣,如溫熱藥易傷耗傷陰津,寒涼藥易苦寒敗胃,故宜恰當配伍,避免糾編致弊。

由上述可知,“八法”蘊含著豐富的中醫學治療思想,揭示了中醫學治療疾病的規律。雖名曰“法”,實際上是“則”,是臨床常見病證的治療原則,適用於某一類病證或病理變化。此外,由於臨床病情複雜,往往存在多種病理變化,單一方法難以適應,因此應視情結合運用,全面兼顧。正如《醫學心悟》說:“一法之中,八法備焉;八法之中,百法備焉。”只有真正領會“八法”的意蘊,才能準確找到治療的切入點,指導恰當的組方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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