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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排除法診斷半表半裡證

半表半裡是經方的重要概念之一。 半表半裡的陽證為少陽病, 半表半裡的陰證為厥陰病。 半表半裡證當治以“和”法。

●對於複雜病症, 難以直接根據條文提綱判斷是否屬於半表半裡證的, 可以採取排除法。 即排除了病位在表、在裡, 那麼就可以判斷出是半表半裡之證, 再進一步結合寒熱、虛實的情況, 判斷是偏于陽證的少陽病還是偏于陰證的厥陰病, 然後再進一步辨方證。

半表半裡是經方的重要概念之一。 明確提出“半表半裡”一詞, 始自于宋代成無己的《注解傷寒論》。 《傷寒論》中對“半表半裡”的相關論述見於148條:傷寒五六日,

頭汗出, 微惡寒, 手足冷, 心下滿, 口不欲食, 大便硬, 脈細者, 此為陽微結, 必有表, 複有裡也。 脈沉, 亦在裡也。 汗出為陽微, 假令純陰結, 不得複有外證, 悉入在裡, 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張仲景在創造性地提出半表半裡病位的同時, 也明確指出了半表半裡的治法, 即不可汗、不可下, 只能“和”之。

在《傷寒論》中半表半裡證的篇幅較表證、裡證為少, 但由於半表半裡為表之內、裡之外, 即胸腹兩大腔間, 為人體諸臟器所在之地, 故臨床半表半裡證反而多見, 並且證候複雜。 筆者臨床常用排除法來判斷是否為半表半裡證。

對半表半裡證治的理解

正邪相爭學說是中醫的重要理論之一。 如“正氣存內, 邪不可幹”, “邪之所湊, 其氣必虛”的觀點已被大家熟知。

在《傷寒論》中, 也大量採用了正邪相爭學說。 機體發病與否, 是正氣與邪氣鬥爭的結果。 如邪氣與正氣相爭於表, 則表現為表證。 “發熱惡寒, 發于陽也”是太陽病, 治以麻黃湯、桂枝湯類辛溫解表劑;“無熱惡寒, 發于陰也”是少陰病, 治以麻黃附子甘草湯、桂枝加附子湯等強壯解表劑。

對於正邪相爭於表, 正不能勝邪的, 則邪氣入裡。 如《傷寒論》第97條所述:“血弱氣盡, 腠理開, 邪氣因入, 與正氣相搏, 結於脅下。 ”也說明疾病的相傳是由表入裡、由淺入深。 《傷寒論》成書前, 《傷寒論》之前以表、裡分病位, 即認為病不在表, 即在裡。 故治療時, 常汗之不愈則下之, 《傷寒論》一書中就批判了這樣的陋習。 事實上, 在表、裡之外, 還有一個病位在半表半裡的情況。

六經辨證由八綱辨證發展而來, 表、裡、半表半裡為病位, 寒熱、虛實為病性, 陰陽為主綱, 在半表半裡的病位上, 存在著陰、陽不同的證。 將六經與八綱一一相應, 則半表半裡的陽證為少陽病, 半表半裡的陰證為厥陰病。

以三陽病為例, 太陽為表, 陽明為裡, 少陽為半表半裡。 太陽病治以解表, 陽明病治以清瀉裡熱, 少陽病治以和解半表半裡。 從症狀而言, 陽明為胃家實, 或為發熱、汗出、口渴、脈大的裡熱實證的白虎湯證, 或為熱結裡實便秘的承氣湯證等, 而少陽病的提綱為“口苦, 咽幹, 目眩”, 屬於清竅熱之證, 雖然有熱, 但尚未達到陽明熱的程度, 治以小柴胡湯。 方中既有清熱的黃芩, 也有解表的柴胡、生薑, 也有補益中氣,

防止邪氣進一步傳裡的人參、甘草、大棗、生薑等。 說明少陽病是介於太陽病、陽明病過渡階段的, 也說明若少陽病不解, 則邪氣可以進一步傳入陽明病。

對於少陽半表半裡, 歷代提出諸如“少陽樞機”, 甚至還有三陽合病(太陽、少陽、陽明合病)治從少陽的觀點等, 都表明了半表半裡病位承上啟下的重要性。

正因為病邪傳入半表半裡的原因是“血弱氣盡, 腠理開, 邪氣因入”, 即正不勝邪, 故在半表半裡的治療, 就需要顧護正氣, 防止邪氣進一步深入, 故少陽病的方劑小柴胡湯中, 有人參、大棗、甘草、生薑。 厥陰病的方劑柴胡桂枝乾薑湯中有桂枝、乾薑、甘草, 烏梅丸中有乾薑、當歸、人參等。 但又因為半表半裡之邪無出路, 故常常鬱久可見化熱之證。

故治療時還需清半表半裡之熱, 調和之。

如何診斷半表半裡證

如果見到典型的半表半裡證, 符合少陽病、厥陰病提綱條文的, 可以直接判斷。 如見到“胸脅苦滿、口苦、咽幹、目眩、脈弦”之症, 則可以直接判斷為少陽病小柴胡湯證, 從而可以給予小柴胡湯治療。 對於複雜病症, 難以直接根據條文提綱判斷的, 可以採取排除法。

半表半裡為諸臟器所在, 病邪鬱結則往往影響某一臟器、或某些臟器, 所以證情複雜多變, 不似表證、裡證為證單純, 故不似表證、裡證那樣可以提出簡明的概括性提綱。 如少陽病的提綱症“口苦、咽幹、目眩”亦只是提出簡明的概括特徵, 對於半表半裡的陽證來說, 這個提綱是不能完全概括的。 同樣,對於厥陰病而言,厥陰病的提綱條文“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同樣是不能完全概括的。因此,臨床有時候並不能夠根據條文提綱來判斷是否屬於半表半裡證。這時可以採取排除法,即排除了病位在表、在裡,就可以判斷出是半表半裡之證,再進一步結合寒熱、虛實的情況,可以判斷出是偏于陽證的少陽病還是偏于陰證的厥陰病,然後再進一步辨方證。

《傷寒論》中,六經排列順序為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少陰病、太陰病、厥陰病。在三陽病中,少陽排到最後,在三陰病中,厥陰病排到最後,都是由於表裡易判的緣故,對於排除了表、裡的證,自然歸屬於半表半裡證,因此半表半裡證排到表證、裡證的後面。

病案舉例

患者張某,2010年1月15日就診。自覺心悸、氣短,易緊張,長出氣後可緩解,乏力疲憊,眠差,夜間易醒,醒後難眠,夜間咽中如有炙臠,腿根發緊,下肢竄痛至足跟,口幹,心煩,不易汗出,經量少,四逆,便不調,偶有便鮮血。脈細,舌淡、暗、大,苔薄。

按:該案症狀較多,一時之間難以確定該用何方治療。但採用經方“先辨六經繼辨方證”的原則,則問題應手而解。因患者並無明顯的發熱、惡寒等表證,也無明顯大便秘結、大便溏泄的裡證,故可以排除表證、裡證,故考慮該案屬於半表半裡證。然後再結合口幹、心煩、四逆、月經量少,為血虛鬱熱,證偏於陰性。故至此可以確定為半表半裡的陰證,即厥陰病。由此可見,此處的四逆、月經量少為半表半裡虛寒,同時鬱久化熱,兼夾水飲上沖,可見心煩、心悸、氣短、眠差等,故治當以清上溫下,調和寒熱,養血利飲,辨方證為柴胡桂枝乾薑湯合當歸芍藥散方證。處方:柴胡12克,黃芩10克,天花粉12克,生龍牡各15克,川芎6克,桂枝10克,乾薑10克,當歸10克,白芍10克,蒼術10克,澤瀉12克,茯苓12克。7劑,水煎服。

1周後複診,心悸、氣短、緊張、眠差等症狀大減,遂據證調理處方,2周後諸症近愈。

同樣,對於厥陰病而言,厥陰病的提綱條文“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同樣是不能完全概括的。因此,臨床有時候並不能夠根據條文提綱來判斷是否屬於半表半裡證。這時可以採取排除法,即排除了病位在表、在裡,就可以判斷出是半表半裡之證,再進一步結合寒熱、虛實的情況,可以判斷出是偏于陽證的少陽病還是偏于陰證的厥陰病,然後再進一步辨方證。

《傷寒論》中,六經排列順序為太陽病、陽明病、少陽病,少陰病、太陰病、厥陰病。在三陽病中,少陽排到最後,在三陰病中,厥陰病排到最後,都是由於表裡易判的緣故,對於排除了表、裡的證,自然歸屬於半表半裡證,因此半表半裡證排到表證、裡證的後面。

病案舉例

患者張某,2010年1月15日就診。自覺心悸、氣短,易緊張,長出氣後可緩解,乏力疲憊,眠差,夜間易醒,醒後難眠,夜間咽中如有炙臠,腿根發緊,下肢竄痛至足跟,口幹,心煩,不易汗出,經量少,四逆,便不調,偶有便鮮血。脈細,舌淡、暗、大,苔薄。

按:該案症狀較多,一時之間難以確定該用何方治療。但採用經方“先辨六經繼辨方證”的原則,則問題應手而解。因患者並無明顯的發熱、惡寒等表證,也無明顯大便秘結、大便溏泄的裡證,故可以排除表證、裡證,故考慮該案屬於半表半裡證。然後再結合口幹、心煩、四逆、月經量少,為血虛鬱熱,證偏於陰性。故至此可以確定為半表半裡的陰證,即厥陰病。由此可見,此處的四逆、月經量少為半表半裡虛寒,同時鬱久化熱,兼夾水飲上沖,可見心煩、心悸、氣短、眠差等,故治當以清上溫下,調和寒熱,養血利飲,辨方證為柴胡桂枝乾薑湯合當歸芍藥散方證。處方:柴胡12克,黃芩10克,天花粉12克,生龍牡各15克,川芎6克,桂枝10克,乾薑10克,當歸10克,白芍10克,蒼術10克,澤瀉12克,茯苓12克。7劑,水煎服。

1周後複診,心悸、氣短、緊張、眠差等症狀大減,遂據證調理處方,2周後諸症近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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