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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救心藥要背下這些關鍵字

心絞痛是由於病人的冠狀動脈供血不足, 使其心肌出現急劇的、暫時的缺血、缺氧所引起的臨床綜合征, 其表現為病人在勞累或情緒激動時出現心前區疼痛, 這種疼痛一般可持續數分鐘, 在病人休息或服用硝酸甘油(或速效救心丸等)後, 即可緩解或消失。 用於緩解心絞痛的“硝酸甘油”、“速效救心丸”或“消心痛”等藥物, 通常被病人稱為“救心藥”。 但如果病人對“救心藥”使用不當, 就難以發揮其急救的作用。

為了便於病人正確掌握使用“救心藥”的方法, 專家編了一首共24個字的歌訣, 即:藥物要“新”, 防止“上癮”,

先嚼後含, 講究姿勢, 事不過三, 藥不離身。

藥物要“新”

藥物要“新”是指病人隨身攜帶的“救心藥”要及時更換, 不能失效。 一般“救心藥”的有效期是一年。 一時發現這些藥物變軟、變粘、變色或破碎時, 應立即更換, 以免在急救時無效而影響治療。 防止“救心藥”失效最簡單的方法是, 病人可每2~3個月內檢查一次“救心藥”, 若將其放在舌下含服後無昔日特有的“麻辣感、燒灼感、透心感”或“苦辣味”, 則說明藥物已失效, 應及時更換。

防止“上癮”

防止“上癮”是指病人服用“救心藥”要防止成癮。 若病人在突然停用某種“救心藥”(或改用別的藥物)以後的24小時內, 出現小腿肌肉酸脹、抽動, 即表明該病人對此種“救心藥”已上癮。 病人若要防止對某種“救心藥”上癮,

可採用兩種急救藥交替使用的方法。 對於已經“上癮”的藥物, 病人可以採取緩慢停藥的方法加以戒斷。

先嚼後含

“先嚼後含”是指病人在使用“救心藥”時應採取先嚼碎藥片, 再將之放於舌下含服的辦法。 這樣, 可以加快舌下粘膜對藥物的吸收, 從而使“救心藥”能夠高濃度地迅速到達心臟。 這種方法比普通的服藥方法見效快, 療效好。

講究姿勢

“講究姿勢”是指病人在服“救心藥”時要取坐姿。 因為, 如果病人站著服“救心藥”, 其頭部位置較高, 常常會因為周身血管擴張而導致腦供血不足, 引起暈厥;如果病人躺著服藥, 由於心臟的位置較低, 體內大量的血液會回流到心臟, 反而加重心臟的負擔, 使病人的心絞痛症狀不易緩解。

事不過三

“事不過三”是指病人在出現心絞痛的症狀後, 反復服用“救心藥”不應超過三次。 在“救心藥”有效的情況下, 病人在服藥數分鐘後, 疼痛症狀即可緩解。 若病人在服“救心藥”後, 其疼痛得不到緩解, 則應在5~10分鐘後再服一次。 病人在如此重複服藥2~3次後, 其疼痛仍不能緩解, 就要考慮其患的不是心絞痛, 而是心肌梗死或其他病症, 應立即去醫院診治。 因此, “事不過三”應是常用“救心藥”者的座右銘。

藥不離身

“藥不離身”是指病人應隨身攜帶“救心藥”。 白天, 病人應把“救心藥”固定放置在掏取方便的衣袋裡(以內側上衣袋為佳);晚上, 病人睡覺時, 應把“救心藥”放在枕側易取之處, 以便在急用時伸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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