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對心臟的損害主要為心肌肥厚和冠狀動脈改變, 高血壓的預後與所併發的心臟病變嚴重程度密切相關, 高血壓心臟病的主要治療目標是逆轉心肌肥大及冠狀動脈的病變。 資料顯示75%的心力衰竭是由高血壓心臟病所致。 因此, 對這類高血壓患者應區別治療:
(1)對於未發生高血壓心臟病的患者可行常規抗高血壓治療。
(2)對合併無症狀性高血壓左心室肥厚的高血壓患者, 當其血流動力學代償尚好時主要是預防心力衰竭的發生。
(3)血管造影冠狀動脈異常的高血壓患者, 在進行抗高血壓治療的同時可行冠脈搭橋術等重建血管的治療,
(4)血管造影未見冠狀動脈異常的高血壓患者, 如其有靜息心電圖異常或運動心電圖耐量異常, 或合併心絞痛, 應行逆轉高血壓心肌肥大的治療, 同時可增加抗心絞痛的治療。
(5)當出現左心室偏心性肥厚、左心室功能受損時, 應當注意心力衰竭的發生, 此時應進行抗心力衰竭的治療。
高血壓心臟病的發生主要是由於血壓的長期升高, 因此在藥物治療的同時要注意休息, 避免勞累, 參加適當的工作和體育鍛煉, 避免其他能引起心臟負荷加重的原因。 繼發性高血壓患者在進行有效的抗高血壓治療的同時要注意對原發疾病的治療。
總的來說, 高血壓心臟病的治療原則是,
高血壓心臟病治癒的標準是, 同時心臟功能恢復至正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