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是指胎兒在子宮腔裡的活動(如伸手、翻身、踢腿)並衝擊子宮壁的動作。 老人說的不錯, 一般在妊娠後第4個月(孕24周)起, 准媽媽就可感到明顯胎動, 此時就要開始自測胎動。
正常胎動是胎兒向母親報平安的一封特殊“家書”, 表示胎盤功能良好, 輸送給胎兒的氧氣充足, 胎兒在子宮內生長發育健全, 即胎兒情況良好的一種表現。 而胎動異常, 則預示胎兒目前遇到了困難或危險。 所以, 准媽媽要學會自我觀察胎動。
自測胎動的方法是, 准媽媽在安靜環境下取半臥位或側臥位, 思想集中, 胎兒每動一次,
如果在每小時中胎動大於3次, 或將3遍胎動次數的和乘4, 即為12小時的胎動次數, 計算下來達到30~40次以上, 即為正常胎動, 反映胎兒情況良好。 如果12小時計算下來少於20次, 說明胎兒異常;如果不足10次, 或與前一天相比減少一半以上, 則提示胎兒宮內缺氧, 准媽媽就應趕快去醫院檢查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