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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衛生計生與中醫藥統籌協調

4月22日, 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關於在衛生計生工作中進一步加強中醫藥工作的意見》, 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民族復興的使命和事業發展的大局出發, 充分認識加強中醫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切實採取有效措施, 加快推進中醫藥持續健康發展。 明確提出加強中醫藥工作組織領導, 加強衛生計生工作與中醫藥改革發展的規劃統籌, 加強衛生計生與中醫藥工作的溝通協調。

《意見》明確要求, 各地要在衛生計生機構改革中, 加強省級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

強化管理職能, 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指導市級衛生計生部門在機構改革中設置專門的中醫藥管理部門, 在縣級衛生計生部門配備專職人員或指定專人管理中醫藥工作;在編制實施衛生計生發展綜合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時, 要將中醫藥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其中, 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 並體現向中醫藥傾斜的政策要求;衛生計生部門在研究有關工作、制定有關政策文件時, 要統籌兼顧中醫藥工作, 考慮中醫藥的特點和規律, 要有中醫藥管理部門的人員參加, 充分聽取中醫藥系統的意見。

同時, 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國家衛生計生委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工作關係細則》, 對委局工作聯繫制度如定期彙報制度、緊急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會商協調制度等,

聯繫機構, 公文辦理程式, 法規工作等做了詳細規定, 確保《意見》落到實處。

為貫徹落實《意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下發通知, 要求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做好頂層設計, 提出決策方案。 要參照工作關係細則, 進一步理順工作關係, 做好定期彙報、資訊溝通和會商協調等制度建設。 要主動將中醫藥工作融入衛生計生改革發展大局, 提出規劃。 要積極探索, 創造性開展工作, 抓緊制定落實《意見》的具體辦法, 確保各項規定要求落到實處。 為保實效, 該局要求各中醫藥管理部門在7月底前彙報落實《意見》進展、成效及問題, 以便更好協調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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