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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辨證分型禁錮思維

在平時帶教中醫藥大學的實習學生時, 經常會有學生問我:“老師, 這個病人是什麼證?怎麼教材上面沒有呢?”從絕大多數學生的第一反應來看, 他們見到病人就會試圖與教材上面的證型“對號入座”, 此為思維慣性使然。 因為, 他們上課時老師是這麼講的, 到醫院實習病歷是這麼寫的, 醫院或學校老師的課題也必須是這樣申報的, 否則上課不知道怎麼教, 病歷書寫不合格, 課題難以立項。 這就是中醫如今之怪現狀:把辨證論治偷換為辨證分型。 現將“辨證論治”與“辨證分型”的相關問題分析如下:

證與證型之辨

證是中醫學的一個特有概念, 是對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病理反應的概括, 包括病變的部位、原因、性質等, 反映這一階段病理變化的本質。 證型則是臨床較為常見、典型、證名規範的證。 由此可見, 臨床上某一個病的證有很多, 可是證型一般就只有幾個。

辨證分型之利弊

辨證分型思維, 能夠使人面臨千差萬別的病人時, 聯想起已經解決的類似的情況, 將新病人的證與教材上面的證型進行比較, 抓住新舊問題的共同特徵, 將已有的知識和經驗與當前問題情境建立聯繫, 把新問題轉化成一個已解決的熟悉的問題。 也就是說, 正確、穩定的辨證分型思維定勢, 可使人們在解決類似問題時表現出習慣化、自動化,

從而大大地縮短解題途徑的探索過程, 甚至會達到頓悟也就是所謂靈感現象。 綜上可知, 辨證分型是臨床教學與科研的“知識框架”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可是, 辨證分型的過分強調, 會將中醫辨證論治程式化、簡單化, 會導致中醫的西化, 嚴重禁錮了中醫機活法圓的靈性思維, 從而降低中醫的臨床療效, 此乃捨本逐末之舉。

辨證論治的重要性

辨證論治是中醫的精髓, 是中醫學的整體觀念、恒動觀念和辨證觀念的具體體現, 是八綱辨證、氣血津液辨證、臟腑辨證、六經辨證、衛氣營血辨證、三焦辨證、經絡辨證等諸辨證方法之魂。 辨證論治才是中醫工作者醫教研的重中之重, 才是中醫學術特點的集中表現, 才是中醫之魂!

解決之道

重視辨證分型, 中醫工作者才能夠利用已有經驗按照一定模式(定向、定法、定序)去處理中醫問題。 它是中醫院校教學中需要完成的基礎任務, 是臨床醫療、申報科研規範化要求的重要體現之一。 否則, 中醫的醫教研就會有很大隨意性, 出現自說自話、莫衷一是之局面。

更要重視辨證論治, 在掌握辨證分型的基礎上, 不但要知常(證型), 更能達變(兼夾證、變證、少見證), 所謂“觀其脈證, 知犯何逆, 隨證治之”, 才能夠不貽人以“刻舟求劍、膠柱鼓瑟”之笑柄。

綜上可知, 辨證分型偏重於“靜”, 辨證論治則偏重於“動”, 一靜一動, 方彰顯陰陽變化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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