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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定是否患有心絞痛?該如何治療?

一、心絞痛發作時, 臨床症狀比較典型:

1 誘因明顯:因體力勞動、情緒激動、飽食、寒冷、應激等因素而誘發;

2 部位確定:疼痛多在胸骨體中段或上段, 可放射到左肩、左臂, 甚達無名指、小指, 也可在咽、頸、下頜等部位發生疼痛;

3 疼痛劇烈:疼痛常為壓迫感、憋悶感、緊縮感、沉重感;

4 時間短暫:疼痛發作大都持續3~5分鐘, 很少超過15分鐘;

5 容易緩解:去除誘發心絞痛的因素和(或)舌下含化硝酸甘油可迅速緩解。 否則, 應懷疑心肌梗塞。

二、心絞痛的治療原則: 改善冠狀動脈供血和減輕心肌耗氧, 同時預防和控制動脈粥樣硬化的發展。

治療方法有藥物治療、再灌注治療、心臟移植。 藥物治療應根據患者的病情, 在醫師的指導下單用或聯合應用藥物進行治療。

1.發作時的治療:

硝酸甘油: 1片舌下含服, 1至2分鐘後心絞痛即可緩解, 如5分鐘後疼痛仍無法緩解可再含服1片;

心痛定:可治療和預防心絞痛發作、抗心律失常。 用法為每次1-2片, 每日3次, 症狀減輕後改為1片。

2.緩解期的治療:

(1)硝酸酯類製劑, 硝酸異山梨酯等;

(2)β受體阻滯劑, 美托洛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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