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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白血病的治療

急性白血病是造血系統惡性增生性疾病, 其特點為造血組織中某一血細胞系統過程增生, 進入血流並浸潤到各組織和器官, 從而引起一系列臨床症狀與體征, 如發熱、貧血、出血、器官與組織浸潤徵象如肝、脾、淋巴結腫大、骨與關節疼痛以及中樞神經系統與睾丸浸潤徵象。

白血病治療的根本目的是使病人長期無病存活直至治癒。

白血病主要治療有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標靶治療、中藥治療。 部分高危險性病人, 需要進行骨髓移植。 近10年來, 隨著分子生物學、生物遺傳學的進展, 使白血病預後得到極大的改觀。

“白血病是不治之症”已成了過去。 正規、系統地治療可以使大多數白血病患者長期無病生存, 甚至痊癒。

急性白血病, 在治療中應遵循按急性白血病分類分型來選用方案的原則, 選用最佳化療方案, 以提高完全緩解的品質, 並及時予以正規有效的完全緩解後治療及中樞神經系統白血病的預防和治療, 力爭使盡可能多的患者治癒。

(1)分型給藥:不同類型的白血病在治療方案上有所不同, 應按型施治。

(2)聯合用藥:可協同增效, 減少復發, 提高緩解和長期存活率。

(3)足量給藥:在誘導鞏固治療階段足量的用藥, 以盡可能多的殺滅白血病細胞, 使骨髓迅速達到抑制狀態, 對日後減少復發極為重要。

(4)長期治療:可防止復發,

提高長期生存率。 在長達數年的化療中, 化療可歸納為兩大基本程式:

①誘導緩解治療(包括誘導分化治療);

②緩解後治療(包括鞏固治療、強化治療、維持治療和髓外白血病的預防)。

(5)間歇化療:兩療程之間應有間歇, 以利於正常造血細胞恢復, 並使處於休止期的白血病細胞進入增殖迴圈, 在下次的化療中容易被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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