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人知道, 就由小編來告訴你吧。
造成截癱的原因大致可分為:外傷(如砸傷、打傷、刀傷、摔傷、汽車撞傷等);脊髓炎、脊髓空洞、脊髓瘤、脊椎結核等手術後遺症。 外傷造成脊椎骨折、脊髓損傷後, 受傷平面以下雙側肢體感覺、運動、發射等消失(雙下肢無感覺, 不能走路)和膀胱、肛門括約肌功能喪失的一種病症(大小便失禁)。 其中上述功能完全消失者, 稱完全性截癱, 還有部分功能存在者稱不完全性截癱。 早期為遲緩性截癱, 約3-4周後, 逐漸轉為痙攣性截癱。 截癱原因與脊髓性外傷或本身病變有關。 現代醫學除在脊椎骨折、脊椎損傷的急性期可採用手術內固定、減壓治療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