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治療是改善狼瘡性腎炎患者預後的關鍵。 治療狼瘡性腎炎的傳統藥物是激素, 其用量要根據臨床表現及組織學改變的程度而定。 臨床實踐表明, 聯合應用細胞毒藥物較單純用激素治療效果更好。
(1) 狼瘡性腎炎工型 不需要特殊治療, 隨訪觀察。
(2) 狼瘡性腎炎Ⅱ型 Ⅱa型若僅有一些輕度系膜病變可以不需治療;Ⅱb型病變, 同時伴蛋白尿超過]g/24h、血清中高滴度的抗—dsDNA以及低C3補體血症者, 可予強的松20mg/d, 連用6周—3個月, 之後減量維持。
(3) 狼瘡性腎炎Ⅲ型和Ⅳ型 兩型的治療方案相同, 預後相似。 由於其10年內的終末期腎病發生率高達50%以上,
1)糖皮質激素:以強的松為主藥, 常規用量0、8—1mg、kg_1 、d_1, 治療8周後開始逐漸減量, 減量速度不宜過快, 至10_20mg/d時維持治療至少兩年。 必要時給予甲基強的松龍衝擊, 0、75g、m2_1 、d_1靜滴, 連續三天為一個療程。 甲基強的松龍衝擊後繼以強的松維持治療, 療效好、副作用小。 當出現下述情況時需調整糖皮質激素用藥:難以控制的糖尿病或高血壓, 重度骨質疏鬆, 類固醇性精神病, 重度感染和重症肌病等。
2)細胞毒藥物:即使不用細胞毒藥物, 糖皮質激素本身也能治療增殖性腎炎, 與細胞毒藥物聯合應用則治療更為充分, 但細胞毒藥物常需3—4個月才能起效。 細胞毒藥物可在治療剛開始應用, 也可在激素效果不滿意時加用。 研究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