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燒傷的病理生理和臨床特點, 一般將燒傷的臨床經過分為三期:休克期, 感染期, 修復期。
根據燒傷的病理生理和臨床特點, 一般將燒傷的臨床經過分為三期。
(一)休克期
大面積燒傷後48小時以內, 除早期可因疼痛發生休克外, 主要是因大量血漿樣體液從血管滲出, 丟失於創面及細胞間隙(形成水腫)所致的低血容量性休克。 體液從血管滲出, 丟失於創面及細胞間隙(形成水腫)所致的低血容量性休克。 體液從血管滲出, 以傷後6~8小時最快, 36~48小時達到高峰。 此期臨床表現為:燒傷局部或全身反應性水腫,
(二)感染期
燒傷後細菌容易在創面繁殖而引起嚴重感染, 故稱創面膿毒症, 為燒傷未愈之前始終存在的問題。 當燒傷經過48小時後, 體液滲出開始轉為吸收, 傷後3~7日, 水腫逐漸消退, 尿量增多。 此階段細菌、毒素和其他有害物質往往也被吸收, 稱為回吸收膿毒症。 臨床表現為高熱、煩躁不安、譫妄等中毒症狀, 甚至發生感染性休克。
(三)修復期
傷後5~8日開始, 直到痊癒。 修復的過程與燒傷的深度、傷患的全身情況以及創面感染的控制有密切關係。 不同深度燒傷癒合時間不同。 淺?度燒傷如無感染, 于2周左右癒合, 不留疤痕;深?度約經3~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