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 一般認為其發病與遺傳、免疫失調及內外環境變化有關, 而藥物與各種支持療法的效果均不理想, 易復發。 因此, 瞭解紅斑狼瘡復發的先兆症狀對患者及時治療有重要作用。
1.發熱
發熱是狼瘡患者最普遍的症狀, 患者再次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 多數為高熱, 抗生素及抗病毒治療無效。
2.紅斑皮疹
80%以上患者再次出現皮膚損害, 是復發的早期症狀。 皮膚上的紅斑皮疹大多具有光敏感性, 在陽光和紫外線的照射下出現。
3.乏力
乏力是狼瘡病人普遍的症狀。
4.關節炎及關節痛
以膝、腕、踝、肘、指、趾關節為主, 部分有晨僵, 可為遊走性。 紅斑狼瘡的關節脹痛要與風濕類疾病引起的關節脹痛認真區分, 對症治療。
5.脫髮
紅斑狼瘡患者在經過治療狼瘡活動趨於穩定後, 再次出現大量脫髮。 表現為頭髮乾枯, 易折斷, 頭髮長短不齊, 脫髮集中在前額, 或出現于紅斑形成處, 從而形成特有的“狼瘡發”。
6.消化系統症狀
少數患者在經過治療趨於穩定後, 出現腹痛, 消化道不適感, 噁心嘔吐等不適反應, 應警惕紅斑狼瘡的復發。
7.血沉升高
8.口腔或鼻咽部出現潰瘍
患者在經過治療而狼瘡活動趨於穩定後, 再次出現口腔或鼻咽部黏膜的潰瘍, 而且潰瘍呈無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