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規定時間做妊娠糖尿病篩查, 及時發現。
妊娠糖尿病患者如伴有高血壓、冠狀動脈硬化、腎功能減退或有增生性視網膜病變者, 則應考慮終止妊娠。
2、整個妊娠期對胎兒和母體的監護。
如允許繼續妊娠, 患者應在高危門診檢查與隨訪, 孕28周前, 每月檢查一次, 孕28周後每2周檢查一次。 每次均應作尿糖、尿酮體、尿蛋白以及血壓和體重的測定。
超聲檢查對於胎兒發育情況, 如體重、胎盤血管、羊水量、有無胎兒畸形等有重要意義。 在孕16周胎體用超聲檢查以除外先天性畸形, 孕36周起定期作非壓迫試驗(NST), 以及進行B超生物物理評分、多普勒測定胎兒臍血流等,
糖尿病孕婦一般應在孕34~36周住院, 病情嚴重, 更應提前住院。
3、藥物治療
約有90%孕婦糖尿病患者在妊娠期需用胰島素, 少部分症狀輕患者用飲食控制方法即可治癒。 孕婦糖尿病危害嚴重, 關係著孕婦和寶寶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此必須按照醫生的指導治療。
(1)日常胰島素治療。 是否應該使用胰島素、用法以及用量必須由醫生檢查確定, 一般的使用方法如下:
使用胰島素治療一般選擇中效胰島素與短效胰島素按2:1比例混合, 早餐時給予總劑量的2/3, 晚餐時注射剩餘的1/3劑量(或將剩餘混合劑量分別注射, 即晚餐時注射短效胰島素, 睡前注射中效胰島素,
(2)妊娠糖尿病合併酮症酸中毒的治療。
(3)在生產時及新生兒處理方面遵從醫生。
4、可選擇中醫藥治療方法, 可到正式的中醫醫院, 用中醫辨證方法治療, 療效也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