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一個結了婚的年輕女性都渴望加入母親的行列, 即使是患了狼瘡腎炎的人也不例外。 那麼, 什麼樣的狼瘡腎炎患者可以妊娠呢?以往認為妊娠可導致狼瘡性腎炎的復發和惡化, 故多主張避免妊娠。
近年大量的材料表明, 如狼瘡性腎炎在一年之內無不明原因發熱, 無多發性關節炎, 無面部蝶形紅斑等皮疹;血壓正常, 每月一次尿液化驗化驗12次無細胞和蛋白;腎功能正常, 各種血清學檢查轉陰一年以上, 細胞毒類藥物(如環磷醯胺等)停用一年以上, 則妊娠對母親和胎兒均無影響。
妊娠不會增加狼瘡性腎炎病人的重新活動率,
狼瘡對全身血管均有損害, 其中包括胎盤和子宮。 如果在妊娠期間狼瘡活動的話, 就可引起死胎、胎盤過早剝離。 後者人引起大出血而致孕婦死亡。 所以, 狼瘡腎炎患者妊娠, 在妊娠期間應每兩周到醫院就診一次, 整個妊娠期間和產後兩個月, 都要在醫生的密切監護下, 以防狼瘡活動而得不到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