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是用一個判斷或幾個判斷推出另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形式。 它是間接認識的必要手段。
幼兒已開始能對生活中熟悉的事物進行正確的推理。 但限於經驗貧乏, 他的推理經常不合邏輯, 還表現出經常用自己的生活邏輯和主觀願望來替代事物和現象本身客觀邏輯的特點。
培養幼兒的推理能力首先要豐富兒童的生活經驗, 使他積累大量的事物和現象的印象, 打好正確推理的感性基礎。 例如要求幼兒知道鯨是哺乳動物而非魚類, 必須積累大量的哺乳類(胎生、肺呼吸等)和魚類(卵生、鰓呼吸)特徵和屬性的印象,
其次, 要讓兒童進行分類、理解、概念形成方面的練習, 使他的思維活動逐步地擺脫具體形象的知覺限制, 逐步地由半邏輯思維過渡到邏輯思維, 進一步完成正確的推理。
再次, 對於兒童的錯誤判斷和推理要以巧妙的方式指出來, 並讓他自己逐步地理解、糾正。 例如有的幼兒一清早打開窗戶, 看見太陽從地平線升起, 他就推理為打開窗戶引起了太陽的升起。 對此, 家長可帶他到戶外、山頂觀察日出, 使他理解並糾正自己的錯誤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