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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5種藥物服用後最好躲躲太陽

你或許聽過, 有些食物與藥物相克, 某種藥和另一種不能同服, 但是否聽過藥物還會和陽光犯沖呢?其實, 生活中確實有這麼一類藥物, 吃完最好“躲躲太陽”。

各類與季節因素有關的皮膚病幾乎占皮膚科門診量的60%, 如夏季皮炎、日光性皮炎、丘疹性蕁麻疹等。 相當一部分還與吃藥有關。 某些藥品局部外用或口服後, 人體一旦暴露在陽光下, 藥物的分子結構就會發生變化, 生成致敏物質, 在日曬後幾分鐘或幾個小時內, 就可能發生過敏反應。

其中, 有五類藥物最為常見。 一是抗菌藥。 首當其衝的是沙星類抗菌藥,

如環丙沙星、氧氟沙星、依諾沙星。 見光後的過敏症狀是皮膚紅腫、發熱、瘙癢、皰疹等。 此外還有四環素類、磺胺類藥物。 二是解熱鎮痛藥, 如布洛芬、阿司匹林。 三是利尿藥, 如速尿、雙氫克尿噻(氫氯噻嗪)等。 四是撲爾敏、苯海拉明等抗組胺藥。 五是降糖藥, 如格列苯脲、格列吡嗪等。

當然, 光致敏反應並非人人會發生。 有過敏體質的人最容易“中招”。 比如那些一到春天, 就起風疙瘩、蕁麻疹, 或被蚊子咬之後, 總出現一大片紅腫的人, 都是重點防護對象。 另外, 過敏發生的頻率、病情的嚴重程度也因人而異, 一部分患者在短暫接觸陽光後, 甚至在多雲天氣下, 都可能出現水皰, 而有些人的過敏反應則比較輕微, 甚至很難察覺到症狀。

那麼, 正在服用以上藥物的人, 該注意什麼呢?首先, 服藥前仔細看藥品說明書。 如果注明該藥可致光致敏反應, 那麼, 患者在服藥期間及停藥後5日之內, 應避免接觸陽光或紫外線。

其次, 服藥期間應儘量避開陽光直射的時間出門。 如果外出要做好防護工作, 比如穿長袖衣、戴寬簷帽、打遮陽傘、戴遮陽鏡、出門前塗抹防曬指數超過15的防曬霜。 另外, 應多吃櫻桃、獼猴桃等富含維生素C的食物。

最後, 已發生光致敏反應的患者, 應立即停藥, 並去皮膚科就診, 不要自作主張亂服藥。 值得注意的是, 在症狀未消失及症狀消失後5日內, 仍不能曬太陽, 以免再次發生光致敏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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