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中毒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近年來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對此十分關注。 衛生部於二00六年制定了《兒童高鉛血症和鉛中毒分級和處理原則(試行)》。
一, 診斷與分級
兒童高鉛血症和鉛中毒要依據兒童靜脈血血鉛水準進行診斷。
高鉛血症:連續兩次靜脈血鉛水準為100-199μg/L;
鉛中毒:連續兩次靜脈血鉛水準等於或高於200μg/L;並依據血鉛水準分為輕, 中, 重度鉛中毒。
輕度鉛中毒:血鉛水準為200-249μg/L;
中度鉛中毒:血鉛水準為250-449μg/L;
中度鉛中毒:血鉛水準等於或高於450uμg/L;
二, 處理原則
兒童高鉛血症及鉛中毒的處理應在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中進行。 醫務人員應在處理過程中遵循環境干預, 健康教育和驅鉛治療的基本原則, 幫助尋找鉛污染源, 並告知兒童監護人儘快脫離鉛污染源;應針對不同情況進行衛生指導, 提出營養干預意見;對鉛中毒兒童應及時予以恰當治療。
高鉛血症:脫離鉛污染源, 衛生指導, 營養干預;
輕度鉛中毒:脫離鉛污染源, 衛生指導, 營養干預;
中度和中毒鉛中毒:脫離鉛污染源, 衛生指導, 營養干預, 驅鉛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