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輕度急性中毒有頭痛、頭脹、頭暈、噁心、嘔吐、興奮或抑鬱、幻想、失去時間和空間感覺、便秘、尿瀦留和血糖增高等。 重度中毒有高度呼吸抑制、針尖樣瞳孔、昏迷三大特徵。 當脊髓反射增強時, 患者驚厥、牙關緊閉、角弓反張, 呼吸先減慢, 後出現歎息樣呼吸或潮式呼吸, 常併發肺水腫、休克、瞳孔散大而死亡。
慢性中毒表現為食欲不振、便秘、消瘦、衰老、性功能減退等。 戒斷藥物時有精神萎靡、呵欠、流淚、冷汗、失眠、甚至虛脫表現。 尿液或胃內容物檢測毒物, 有助於確定診斷。
防治:
(1)加強管理, 嚴格控制麻醉鎮痛劑使用。
(2)禁毒, 堅決打擊販賣阿片類藥物犯罪分子活動, 對有中毒者進行禁毒。
(3)發現阿片類中毒後, 首先確定中毒途徑, 中毒較久, 口服者, 應洗胃, 但禁用阿撲嗎啡催吐。 如發現皮下注射嗎啡過量, 速用止血帶紮緊注射部位上方, 局部冷敷, 以延緩吸收, 結紮時間歇放鬆。
(4)呼吸抑制時用阿托品以刺激呼吸中樞, 保持呼吸道通暢和吸氧。
(5)阿片類解毒劑:1 納絡酮, 0.4~0.8毫克肌注或靜注。 2 納絡芬(丙烯嗎啡):5~10 毫克/次, 肌注或靜注, 必要時間隔10~15分鐘重複注射。
(6)對慢性中毒患者治療:在2~3周內逐漸撤除藥物, 同時給予巴比妥類和其他鎮靜劑對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