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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燒傷後有什麼護理常識

燒傷是一種常見的外傷, 雖然致傷原因多樣, 如熱液、蒸汽、高溫氣體、火焰、電能、化學物質等, 但其疾病特點及病情經過有許多共同之處。 燒傷的病程經過大約分四期。

一、體液滲出期(休克期)

一般為傷後48-72小時, 一方面由於燒傷熱導致體液滲出而出現了皮膚水腫, 另一方面機體由於體液減少而影響內臟的正常功能, 如不及時採取救治將會危及您的生命。 因此, 須做到:

1.保持安靜平臥, 勿亂動亂叫。

2.口渴是機體對疾病的正常反應, 在一定時間和程度上會持續存在。 根據您的病情需要, 護理人員會對您採取一定時間(一般為48小時內)的禁食水/少量進食水,

希望患者能夠配合。

3.如有其它不適如疼痛不能忍受、寒冷、呼吸困難等, 可示意或告訴護理人員。

二、感染期

從燒傷一開始直到創面封閉的一段時間。 由於燒傷破壞了皮膚的正常防禦功能, 大量創面壞死組織適於細菌繁殖發生感染。 此時您可能會有發熱、寒戰、頭痛、乏力、食欲不振等自覺症狀, 此期對您是一個危險而關鍵的時期, 護理人員會對您採取一些必需的治療措施, 包括:

1.隔離措施-因創面暴露是燒傷治療的主要手段, 而暴露的創面又易發生感染, 感染既可來自您自身創面又可來自外界環境, 因而須一方面對您的創面注意無菌操作, 另一方面要對您採取必需的隔離,

如實行無人陪伴, 控制探視次數等。

2.換藥-換藥是一直伴隨著您的整個病程, 尤其是在這個階段更頻繁, 創面的變化是一個複雜的動態過程。 中溶(脫)痂時創面會出現臭味、流膿等, 這是一個自然的病重過程, 請不要過於緊張, 換藥時即使操作很輕, 都可能會疼痛, 希望您儘量忍耐。

3.手術-手術是燒傷皮膚不能自行修復的情況下採取的一種治療手段, 這通過切除已破壞的皮膚組織, 覆以自體或異體皮, 這樣既可以杜絕細菌生長繁殖的環境, 也可能最大限度地保留手、足等功能部位的功能。

4.全身或局部浸浴-可以比較徹底地清除創面膿毒及壞死組織, 減少局部細菌含量控制感染, 促進迴圈, 改善功能。

5.營養支持-燒傷具有消耗大,

代謝高的特點, 故需加強營養支持。 除靜脈補充外, 更需要積極努力的配合, 採取正確有效的膳食。

三、創面修復期

淺Ⅱ度創面一般在10-14天內癒合, 不留疤, 但有色素沉著數月至數年後可自行消失。 較淺的深Ⅱ度無感染也可2-3周癒合, 但有疤痕遺留。 深Ⅱ度及Ⅲ度均需植皮才可修復, 且有疤痕遺留。 在此期您做到:

1.此期往往反復進行多次手術, 需要您積極合作。

2.加強營養。

3.在醫護人員的指導下逐步進行功能鍛煉。

四、康復期

在創面癒合後的一段時間, 您可能會遇到以下的問題。

1.容貌改變和畸形-這是由於瘢痕攣縮所引起, 整形手術會對您有一定説明, 但您更需要保持良好心態, 正確對待已出現的問題。

2.功能障礙-功能部位的攣縮畸形所致。

在積極配合矯形手術時, 您要加強功能鍛煉, 鍛煉健側的代償。

3.體溫調節紊亂, 對冷、熱敏感-由於燒傷使汗腺遭到破壞而失去了皮膚的調溫能力。 需要及時地散熱及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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