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肝炎屬傳染病範疇, 故此類孕婦應在傳染病專科醫院進行孕期保健。 最好在妊娠之前先諮詢醫生是否可以妊娠。 各方面條件具備之後一旦妊娠, 應儘早建立妊娠圖, 除必要的產科檢查外, 於孕早、中、晚期應進行肝功能檢測及病毒標誌物濃度測定。
這樣做好處有三點:
1、可對孕婦的肝臟情況進行全面、動態觀察, 以便及時診斷, 及時治療, 盡可能減少肝損害。
2、可對胎兒的宮內狀況進行系統監護, 減少胎兒缺血缺氧而導致的宮內窘迫, 發育遲緩及宮內感染, 提高新生兒素質。
3、減少傳染病的交叉感染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