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療前應進行丙型肝炎病毒RNA基因分型和血中丙肝病毒定量等檢查, 以決定抗病毒治療的療程和利巴韋林的劑量。
丙肝病毒基因分型為1型, 或(和)病毒定量≥2×106拷貝/ml 者, 可採用以下治療。
米長效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 至12周和24周時檢查HCV RNA:①如果24周時仍未轉陰需停藥觀察;②如丙肝病毒定性檢查為陰轉, 繼續治療至48周。
半短效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 建議治療48周。
不能耐受利巴韋林不良反應者的治療方案, 可單用短效干擾素或長效干擾素, 方法同上。
丙肝病毒基因分型為非1型,
半長效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 治療至24周。
短效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方案, 治療至24-48周。
不能耐受利巴韋林不良反應者的治療方案, 可單用短效干擾素或長效干擾素至4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