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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腹水患者進行治療性腹腔穿刺放液要點

腹腔穿刺是借助穿刺針直接從腹前壁刺入腹膜腔的一項診療技術, 重複大量腹腔穿刺放液主要用於大量或難治性肝腹水患者的初始處理, 治療過程中應注意其要點。

1、腹腔穿刺放液後按照8g/L白蛋白/腹水量補充白蛋白, 如果放液後不補充白蛋白或其他膠體擴容, 可能出現伴有腎功能損害的迴圈功能紊亂和電解質失衡。

2、放液時採用穿刺針頭連接引流袋, 最好採用螺旋輸液夾調節, 進行連續自動引流, 引流速度以2-3h流出3-4L為宜。 隨著腹水的流出, 將腹帶自上而下逐漸束緊,以防腹內壓驟降而發生虛脫或休克。

3、大量腹水患者, 可以多次進行治療性腹腔穿刺放液, 直至腹水基本消失, 但每日放水不宜超過5000m, 以免發生血容量減少。

4、一次性全部放液是指一次放液>10L的徹底放完腹水, 此種放液方法易造成迴圈功能嚴重紊亂, 應嚴格避免。

5、小量放腹水不會造成血容量減少, 因此治療性放腹水第一次放液採用小量

Tips:診斷性抽液, 一般50-100ml即可。 減壓抽液, 首次不超過600ml, 以後每次不超過1000ml, 膿胸每次儘量抽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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