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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採取什麼治療方法

很多癌症病人在確診之後, 總想知道採取什麼治療方法, 需要多少錢。 農村來的癌症病人或需要自己支付一部分錢的患者尤其關注治療費用的問題。

一般來說, 癌症治療的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需要手術治療的癌症病人, 首先是住院費, 其次是手術前的檢查費。 按照B前的收費標準, 手術前的檢查項目全部費用大約在5000?7000 元, 包括胸片、B超、CT、心電圖、血常規、肝功能全套、大小便常規、肺功 能測定、腫瘤血清指標等檢查。 患者如果有慢性病, 手術前先要進行糾 正, 那麼費用就要根據病情和治療方法來確定。

另外, 還有一些特殊檢查 費用也難以測定。

常見癌症, 如胃癌、腸癌、肝癌、肺癌、食管癌的手術治療費用, 包括麻醉費在內一般在1萬元上下, 但不包括使用吻合器之類的器械設備。 如果手術中發現異常, 如需增加輸血量或者其他藥物, 那麼費用還要增加。 單純乳腺癌手術切除、甲狀腺癌的手術治療費用一般在1萬元以內。 當然各家醫院的等級有差別, 收費可能有所上下浮動。

如無特別情況發生, 術後15天以內可以出院。 而手術以後康復治療的費用, 要根據患者的經濟情況來決定, 同吋也要看是否發生併發症, 一旦出現併發症, 其費用就難以估計。 總體上估算, 單項癌症的治療, 費用一般在2萬元上下, 但特殊情況除外, 當然,

這裡也沒有考慮物價上漲的因素。

抗癌藥物的選擇性

對於術後需要輔助化療或者不能手術, 直接需要放療和化療的病人, 其費用要根據所用化療藥物的檔次來定, 用進口藥還是國產藥, 這中間的價格相差很大。 醫生在治療前一般會向家屬提供幾類藥品的情況, 包括 價格、藥品的副作用等等, 其實也是請患者和家屬根據經濟狀況來選擇。

目前, 有的抗癌藥使用一次就要1萬元左右, 這還不包括其他輔助藥。 化療的療程至少要2個療程。 即使化療、放療結束, 但後續的輔助藥物也需持續使用一段時間, 例如提髙白細胞的藥物、免疫藥物、各類保健品等等。

因此, 在治療癌症的過程中不能不考慮“錢”的問題。 即使大部分費用能由醫保承擔,

自己掏的那部分同樣也會給很多患者和家屬帶來壓力。

患者所承受的經濟負擔

一位肺癌患者的家屬對我說:除了醫保, 自己已經付出了近30萬 元。 而患者術後發生了一些併發症, 半年之後又發現癌細胞腦轉移、骨轉移。 聽說現在有什麼新的靶向藥物, 治療效果還可以, 但聽說每天一顆, 每顆500元以上, 我們想都不敢想。 經濟上沒能力不說, 關鍵是花了那麼 多錢, 最後的結果仍然不理想……很是感慨!

所以, 癌症治療方案的選擇要考慮病人“錢”的問題, 雖然這不是醫生的職責, 也可以說與醫生無關, 但作為一個合格的腫瘤醫生, 對病人有無經濟能力來治他的病, 能否不因“缺錢”而停止治療, 這樣一些問題是不能 不考慮的,

它體現了醫術水準和醫德。

循證醫學證明:即使對某些晚期腫瘤病人或者腫瘤復發的病人給予聯合化療, 也僅能讓患者的生命平均延長3?9個月。 對於家庭經濟條件一般的患者, 是否有必要再花上幾萬元來購買昂貴的化療藥物進行治療, 是值得探討的。 尤其在多個臟器發現腫瘤轉移的情況下, 應該考慮患者 家庭的經濟狀況, 因為僅用抗癌藥物治療已轉移的晚期癌症, 目前尚未見有痊癒的病例報導。

理性選擇藥物和治療方案

當然, 病人和家屬寧可多花錢、也要用好藥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目前國產抗癌藥在療效上與進口藥並無太大差別, 在副作用上也相差無幾, 但兩者的價格卻相差巨大。 因此, 對家庭經濟不寬裕的患者,

醫生有 責任盡可能幫助患者選用合適的國產藥。

外科治療同樣要考慮經濟問題。 做腸癌、胃癌、食管癌等手術時, 對一次性醫療器械的使用大有講究。 如在手術中使用進口的縫合器或國產的縫合器時, 進口器械靈活、順手一些, 國產器械使用也不影響手術效果。 採用先進的進口醫療器械, 有時也要考慮到病人的經濟承受能力, 有條件的完全可以用, 經濟條件差的、尤其是農村來的病人, 則要給予考慮, 以便後續治療。

我認為, 幫助病人把“錢”用在刀刃上, 從經濟的角度長遠地考慮癌症治療, 盡可能提高治療費用的效率, 應當成為腫瘤醫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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