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頸椎病的病變部位、範圍, 受壓組織及症狀的不同, 臨床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頸型頸椎病:頸型頸椎病又稱局部型頸椎病, 臨床上常以頸部症狀為主。 因頸部受頭顱重應力作用, 在常生活中活動又頻繁, 到中年以後頸部常會發生積累性勞損, 容易引起頸項強直, 頭頸肩臂疼痛和相應的肌肉廣泛性壓痛, 活動受限。 少數患者會出現肩及上肢麻木, 並可觸及痙攣的前斜角肌等。 本型頸椎病在臨床上最為常見, 頸椎病早期, 反復落枕的患者多屬於此型, 應及時治療, 如不及時正確治療, 症狀會逐日加重。
脊髓型頸椎病:脊髓型頸椎病以慢性進行性四肢癱瘓為主要特徵。 如骨贅發生於頸椎體後方中央部分, 或骨關節移位, 則主要是脊髓受壓或脊髓前動脈受壓。 也可有神經根同時受壓的混合表現。 具體臨床症狀有早期雙側或單側下肢麻木、疼痛、僵硬、發抖、無力, 行走困難, 繼而雙側上肢發麻, 握力減弱, 容易失落物品。 上述症狀加重時, 可有便秘、排尿困難、尿瀦留或尿失禁症狀, 或臥床不起, 也可併發頭暈、目眩、吞咽困難、面部出汗多等交感神經症狀。
椎動脈型頸椎病:椎動脈型頸椎病發病年齡多在50~80歲, 症狀隨年齡增加而加重。 患者常以位置性眩暈或體位性摔倒、頭痛、噁心、嘔吐, 或耳鳴、耳聾、視物不清、舌活動障礙、血壓異常、肢體麻木、感覺異常、持物容易落地等症狀而就診。
混合型頸椎病:兩種以上類型頸椎病同時存在時, 如脊髓型與神經根型兩者同時存在, 便稱混合型頸椎病;神經根型和椎動脈型混合, 也稱混合型頸椎病。 也有脊髓、神經根與椎動脈三者混合頸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