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泛指頸段脊柱病變後所表現的臨床症狀和體征。 目前國際上較一致的看法是指頸椎間盤退行性變, 及其繼發性椎間關節退行性變所引起頸椎管或椎間孔變形、狹窄, 刺激、壓迫頸部脊髓、神經根、交感神經、血管造成其結構或功能性損害所引起的相應症狀和體征。 此病多見於40歲以上患者
頸椎病的病因:先天因素, 如先天性頸椎管狹窄、先天性頸椎畸形等;慢性勞損;急性損傷。
病理變化為頸椎間盤退行性變, 纖維環彈力減退而向四周膨出或髓核腫出可壓迫神經根、脊髓、椎動脈;椎間隙狹窄,
頸椎病的最新診斷標準為:臨床表現與影像學所見相符合者, 可以確診;具有典型頸椎病臨床表現, 而影像學所見正常者, 應注意排除其他疾病後方可診斷頸椎病;僅有影像學表現異常, 而無頸椎病臨床症狀者, 不應診斷為頸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