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淋巴瘤屬於淋巴造血系統腫瘤, 近年在診療方面有不少新進展, 但仍有許多困難和挑戰。 根據美國NCCN2008年版淋巴瘤治療指南, 結合我科臨床體會, 重點對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提出以下一些建議供同行參考, 尤其對基層醫院及非腫瘤專業醫師可能有所幫助, 不當之處批評指正。
1. 淋巴瘤的淋巴結腫大為無痛性、進行性腫大, 除非壓迫周圍器官產生疼痛。 對於長期伴有發熱、消瘦、盜汗者更應警惕淋巴瘤的可能。
2. 很多結外淋巴瘤並無淺表淋巴結腫大, 而是結外器官侵犯的相應表現(如皮膚、鼻腔、骨骼、胃腸道、睾丸、乳腺等),
3. NCCN指南仍強調要獲取足夠的腫瘤組織(完整淋巴結), 確切的病理診斷和分型對於治療至關重要。 細針穿刺(fine needle aspiration)不能用於淋巴瘤的初次診斷;粗針穿刺活檢(core needle biopsy)也不被推薦。
4. 所有NHL病人治療前都應做骨髓活檢或穿刺, 以明確是否有骨髓受侵。
5. NCCN2008指南增加了化療前常規檢測乙肝病毒的要求(丙肝指標檢測只要求在高危個體進行)。 特殊病例應在化療或免疫化療前進行預防性抗病毒治療, 降低病毒拷貝數量到安全範圍內, 減少病毒被啟動的風險。
6. 對PET或PET/CT檢查的共識:治療結束至少應休息3周以上再進行。 化療後休息6~8周、放療後休息8~12周。 對於殘存病變呈陽性者, 應再取活檢以明確病變性質。
7. 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NCCN2008指南推薦一線治療方案有R-CHOP21、R-CHOP14、R-EPOCH。 明確了大劑量化療聯合自體造血幹細胞解救(high dose therapy with autologous stem cell rescue, HDT/ASCR)在一線治療達緩解後的強化地位。
8. 胃MALT淋巴瘤IE期幽門螺桿菌陽性者僅給以公認的抗幽門螺桿菌抗生素治療, 3個月時再分期和內鏡隨訪。
9. 外周T細胞淋巴瘤有較強異質性, 目前尚無肯定有效治療手段, 原則上按侵襲性NHL治療原則進行。 NCCN2008指南推薦首選臨床試驗, 之後的選擇是化療。 一線化療包括CHOP、EPOCH和HyperCVAD/MTX-AraC。
10. 復發難治性NHL的治療:尚沒有標準方案。 一是挽救性化療如GDP、GROC、DHAOx方案, 多次復發者可選PEP-C、GND方案有效率較高。 二是某些新藥的臨床應用如硼替佐米、沙利度胺、伏立諾他、mTOR抑制劑等。 三是分子靶向治療如各種單抗治療(抗CD20、CD22、CD52等)、放免治療(90Y-CD22單抗)等。 四是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