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斜視性弱視(strabismic amblyopia)患者有斜視或曾有過斜視, 由於眼位偏斜而發生複視, 為了解除或克服斜視所造成的複視大腦視皮質中樞就抑制由斜視眼傳入的視覺衝動。 斜視眼的黃斑功能長期被抑制而導致弱視。 這種弱視是斜視的後果是繼發的, 功能性的, 因而早期適當治療弱視眼的視力可以提高, 但也有少數頑固病例, 雖經長期治療視力改善不多。
(二)屈光參差性弱視(anisometropic amblyuopia)由於兩眼屈光參差較大, 在兩眼黃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別太大, 融合困難腦皮質中樞只能抑制來自屈光不正較大的眼的物象,
(三)形覺剝奪性弱視(form deprivation amblyopia)在嬰幼兒期, 如有角膜混濁、上瞼下垂先天性白內障, 甚至不恰當的遮蓋一眼, 使得光線不能充分進入眼內剝奪了該眼黃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 視功能發育受到抑制而發生弱視。 這種弱視不僅視力低下, 而且預後也差。
(四)屈光不正性弱視(ametroic amblyopia)多為雙側性。 發生在沒有戴過矯正眼鏡的高度屈光不正者。 戴合適眼鏡後能使視力逐漸提高, 但為時較長, 一般需2~3年
(五)先天性弱視(congenital amblyopia)發病機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 可能由於在出生後, 視網膜或視路發生小出血而影響視功能的正常發育有些繼發於眼球震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