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用藥。
准媽媽在有疾病需要用藥時, 應請教醫生, 不要自行服藥。 在有多種藥物可供選擇的情況下, 應儘量選取在臨床上使用時間較長的、相對安全的、對胎兒毒副作用小的藥物, 儘量避免大劑量、長時間或多種藥物一起使用。 病癒或基本痊癒後要及時停藥, 以達到既去除母體疾病, 又不損害胎兒的目的。
2.大量服用維生素。
大量服用維生素A可破壞胎兒軟骨細胞導致骨胳畸形、指趾畸形、齶裂、眼畸形、腦畸形。 大量維生素D使胎兒血鈣增高, 易導致胎兒智力發育低下。 據報導, 孕期內大量服用維生素C、B也可導致畸胎。
3.認為中藥毒性小, 都可以放心服用。
許多中藥所含的各種生物鹼及化學成分亦十分複雜, 特別是各味中藥相互配伍以後產生的作用差異較大, 有的可直接或間接影響到胎兒的生長發育。 因此在懷孕的最初3 個月內, 孕婦除慎用西藥外, 還應慎用以下 4 類中藥:大毒大熱藥物、活血化淤藥物、滑利攻下藥物、芳香走竄藥物, 如蜈蚣、朱砂、枳實、麝香、穿山甲、薏苡仁、丁香、益母草、當歸和蘆薈汁等。 此外, 我們常用的一些精油因含有薄荷油也應慎用。
4.認為懷孕以後不能吃藥, 即使病得比較嚴重了也要硬撐。
這樣的做法很可能會延誤治療, 反而給自身和胎兒帶來不利影響。 實際上, 只要及時將自己已經懷孕的情況告知醫生,
5.認為新藥好。
新藥多未經藥物對胎兒及新生兒影響的充分驗證, 有時要經過長期的觀察才可發現對胎兒的影響, 因此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 新藥和老藥同樣有效時應選用老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