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格•朱利是美國的一位婚姻問題專家,
他寫了一本書,
叫《幸福婚姻法則》。
為了提高該書的發行量,
他決定聘請一位代表性人物,
作為該書的代言人。
2006年情人節,
有一對夫婦被美國有線電視網(CNN)隆重推出,
他們是102歲的丈夫蘭迪斯和101歲的妻子格溫。
這一天,
他們之所以成了新聞人物,
是因為在離婚率不斷攀升的美國,
他們倆創造了一項紀錄,
婚姻維持了78年。
溫格想,
《幸福婚姻法則》一書的代言人,
非他們莫屬了。
於是,
與他們取得聯繫,
很快得到答覆:可以。
不過,
他們得把書稿先看一下,
並最好把書濃縮一下。
好人原則——找一個好人, 自己做一個好人。 誰能做到這一條, 婚姻想不幸福都難。
太太定律——第一條:太太永遠是對的;如果太太錯了, 請參照第一條執行。
孩子定律——第一條:孩子永遠是孩子, 丈夫也是孩子;當丈夫引起你的不滿時, 請讀三遍第一條。
家產定律——第一條:除了一張雙人床外, 其它一切東西都可有可無;當日子過得愈來愈煩瑣, 請共同高聲朗讀第一條。 夫妻雙方若能遵守這三大定律, 世界上所有的婚姻問題專家, 都將另謀出路。
五大共識——夫妻雙方要有這樣的共識:1.愛情是把兩個人拴在一起, 婚姻是把一群人拴在一起。 2.結婚意味著殺富濟貧,
溫格•朱利把提綱寄出之後, 很快就收到了蘭迪斯先生的回信。 信是這麼寫的:朱利先生, 您所提供的幸福婚姻法則, 我讀給太太聽了, 她差一點沒笑死過去。 她說你的法則要是提前兩天收到就好了, 這樣昨天與我的一場爭吵就可以避免了。 不過, 她還是讓我在這兒表示對您的感激。 她說, 她以後會比照著去做的。 當然了, 是否能行得通, 她心中沒底。 在這兒,
前不久, 溫格•朱利的《幸福婚姻法則》出版了, 蘭迪斯太太的那句話被印在了封面上。 (董純 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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