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是一種心因性身份的障礙, 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 即“在個體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 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占統治地位。 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 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 一般說來, 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 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 稱為主體人格。 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 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跡。 不定期一段時候, 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 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 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
許多多重人格障礙的病人在孩童期有相當嚴重的創傷性經驗, 而近來臺灣地區似乎受虐兒童的案例也越來越多, 為預防多重人格障礙或其他受家庭因素影響很深刻的精神疾病, 推行一套妥善規劃的親職教育, 甚至兩性關係教育是刻不容緩的。
複健與追蹤 :當病人的人格有機會重整後, 還要持續輔導病人重新學習成年期的人際應對、社交技巧與謀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