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追求過程中, 時間不宜超過三個月, 其間, 如果男孩沒有單獨將你介紹給他的上司、女性朋友或女同事, 沒有主動給你打來電話或者發來短信, 那麼, 女孩就應該清楚了, 他對你不來“電”, 女孩必須當機立斷選擇放棄, 如果還心存僥倖或一味糾纏, 最後必將是自己品嘗苦果。
第二 女追男不能留下“證據”。
愛他, 就大膽地表白。 注意了, 這裡指的是“表白”, 話音一落, 一切煙消雲散, 女孩不能以發短信或者以一封情意綿綿的情書來表達愛意, 小心, 這些 “書面”的證據很有可能成為被追求男孩炫耀的資本。
第三 女追男不適宜打包圍戰。
有些女孩想當然地認為, 從週邊入手, 形成一種合力, 直至攻破核心堡壘。 因此, 女孩就會在男孩的父母或親人身上大作文章, 或者, 在男孩的朋友圈、同事圈造成影響, 形成兩人在談戀愛的事實, 以為, 這樣一來, 男孩不得不就範。 其實, 男孩父母關心的詢問, 朋友、同事善意的打趣, 反而會在男孩心中形成逆反心理, 他會有這樣的疑問, “怎麼滿世界都知道的事情, 就剩事件主角還蒙在鼓裡?”女孩的一片真心在這時候卻給男孩形成城府太深,
第四 女追男不能奪人所愛。
千萬不能成為情敵!這是女追男很重要的準則。 因此, 在女孩實施追求的計畫和行動之前, 一定要將對方的情況做一詳細的瞭解, 其重要的一條就是確定這個男孩愛無旁焉。
奪人所愛是最令人不齒的, 雖說每個人都有權利尋求自己的幸福, 但是, 如果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呢?還有, 成為情敵的女孩極為醜陋, 不擇手段、漫駡中傷、無中生有、爭風吃醋......這一切都與美好的愛情, 與兩情相悅無關。 這樣得到的所謂愛情, 也將會為今後的婚姻生活投下陰影, 當一個女人時時提防著自己的老公被其他女人奪走時, 這個女人是多麼的悲哀和可憐。
第五 女追男不能投懷送抱。
現在還會有傻到“我和你上了床, 我就是你的人”這樣的女孩?有, 肯定有。 女孩本來就特別感性, 她一旦愛上一個人, 就會不管不顧、大義凜然了。 因此, 很多女孩就會在語言或行為當中, 表現出一種曖昧, 用身體的某些部位去碰碰她追求著的那個男孩, 或採用目光逼視法, 似乎這樣能夠迫使男孩就範。 是的, 男孩很容易就範, 來者不拒嘛!因為, 男性的荷爾蒙容易給女孩造成假相, 往往女孩最後得到的是這樣一句話“和你上床並不意味著什麼”。 但如果女孩得到的是男孩的言辭拒絕呢?女孩將更加無地自容。 不管如何, 一邊去後悔的還會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