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無力是一種常見的疾病, 不宜發現, 治療起來也很麻煩。 在治療過程中, 要知道如何判斷所採取的治療方法是否見效。
一般標準
臨床痊癒: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 能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 停用一切治療重症肌無力的藥物, 3年以上無復發。
臨床近期痊癒: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 能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 停用一切治療重症肌無力的藥物或藥量減少3/4以上, 1個月以上無復發。
記分標準
許賢豪教授首次提出臨床絕對記分和相對記分的概念, 以臨床絕對記分的高低反映重症肌無力病人受累肌群肌無力和疲勞的嚴重程度;以臨床相對計分來做病情的比較和療效的判定。
臨床相對記分=(治療前臨床絕對記分總分一治療後臨床絕對記分總分)/治療前臨床絕對計分總分。 臨床相對記分>95%者定為痊癒, 80%-95%為基本痊癒, 50%~80%為顯效, 25%-50%為好轉,
兩種療效標準相比較, “一般標準”簡便易行, 易於掌握, 但對同一病人來說, 治療前後的可比性差。 開展某種新療法時, 對該療法作出較為客觀的評價, 可應用“記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