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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肺炎用藥須知

每一個准媽媽都很在乎孩子的健康情況, 兒童肺炎用藥要注意的事情很多, 您是不是全都知道呢?

肺炎最主要的是注意生活環境, 比如不要有油煙什麼的, 這些都是客觀的原因, 當然在這之上還要注意一些必要的事項。 下面為您介紹下兒童肺炎用藥須知

在臨床對症和加強抗炎過程中, 選用頭孢類藥物, 主要表現在用時放心, 療效較肯定, 不僅是治療小兒重症呼吸道感染的首選藥物, 同時也是治療其它重症感染的主要藥物。

就拿治療小兒重症肺炎來說, 例:頭孢唑啉鈉, 在必要時, 可用至100—200mg/kg/d, 雙黃連2—4mg/kg/d,

三氮唑核苷15—30mg/kg/d, 如果患兒同時伴有發燒、哮喘的及因肺炎而引起的併發症發展的同時, 還可適當選用激素類藥物相並用, 其抗類效果和緩解全身中毒症狀會更好, 但要慎用, 不宜長期應用。

在一開始, 是為了積極控制病情, 可用大劑量, 待患兒好轉時, 可保持治療量, 最後患兒接近恢復期, 可用小劑量逐漸去停用, 既要保證兒童肺炎用藥的注意事項, 又要達到治療目的, 將藥物共同溶解在10%葡萄糖和生理鹽水配製成4∶1或5∶1溶液中, 因為重症肺炎患兒, 大部分為等滲性脫水, 按要求要適當控制輸液量, 液體的成份和輸液速度, 為不增加心臟負擔, 滴數應控制在8—12滴/mm, 同時可隨著患無兒液體量的需要和病情的不同進展, 進補一日一次抗炎或一日二次抗炎,

有時在極特殊情況下, 還可保留血管連續給藥, 去實現全天用藥計畫和持續緩解全身中毒症狀等。

綜上所述, 多年來在診治搶救小兒肺炎心衰及合併脫水時, 都採用了靜脈補液給藥的辦法, 可使許多危重患兒及時地得到了醫治和挽救, 如不採取靜脈補液給藥來搶救患兒用藥就要受到限制, 治療就要失去原則, 矛盾就得不到緩解, 搶救就難以保證, 而通過靜脈補液給藥, 搶救患兒是最有效的, 不僅能為患兒輸送營養, 增加抗病的能力, 亦可使藥物作用快, 用藥全面合理、劑量充分、搶救及時。

然而, 對於兒童肺炎用藥的液體療法, 按著兒科理論要求, 一般炎患兒可經口保持液體入量, 不需補液,

對不斷進食的患兒, 可按生理需要進行靜脈輸液, 但總量不宜過多, 速度應較慢, 嬰幼兒總補液量以60—80ml/kg/d為宜, 一般選1/4張溶液, 速度應控制在5ml/kg/小時以下, 如果主要目的在於通過靜脈途徑滴注藥物, 則一次量以不超過20mL/kg/d, 主要是用10%葡萄糖液, 肺炎如伴有重症腹演出現脫水和代謝性酸中毒時, 可按消化不良的補液原則處理, 但液體總量及電解質液量均應較同等脫水者減少約1/4, 輸液速度應較慢。

但在臨床實踐中, 在搶救治療肺炎心衰的同時, 在加強用藥和補液等措施上, 就是矛盾對立的過程, 這就需要慎重, 嚴格限制補液量, 因液體的選擇應以高滲溶液為主, 更要限制鈉鹽的補充, 這樣可防止誘發心衰, 所以用量都不宜過多,

但在典型病例中, 在心衰情況下, 越是心衰嚴重, 感染嚴重, 越是矛盾對立, 越能造成脫水, 不僅需要控制補液, 而且更需要加強補液和依靠補液來完成。 以通過減慢滴速控制心衰, 隨時調正藥物的用法及用量, 不但要求劑量準確, 合理對症, 更要參照原則, 靈活適當, 具體掌握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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