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准媽媽都很在乎孩子的健康情況, 兒童肺炎用藥要注意的事情很多, 您是不是全都知道呢?
肺炎最主要的是注意生活環境, 比如不要有油煙什麼的, 這些都是客觀的原因, 當然在這之上還要注意一些必要的事項。 下面為您介紹下兒童肺炎用藥須知:
在臨床對症和加強抗炎過程中, 選用頭孢類藥物, 主要表現在用時放心, 療效較肯定, 不僅是治療小兒重症呼吸道感染的首選藥物, 同時也是治療其它重症感染的主要藥物。
就拿治療小兒重症肺炎來說, 例:頭孢唑啉鈉, 在必要時, 可用至100—200mg/kg/d, 雙黃連2—4mg/kg/d,
在一開始, 是為了積極控制病情, 可用大劑量, 待患兒好轉時, 可保持治療量, 最後患兒接近恢復期, 可用小劑量逐漸去停用, 既要保證兒童肺炎用藥的注意事項, 又要達到治療目的, 將藥物共同溶解在10%葡萄糖和生理鹽水配製成4∶1或5∶1溶液中, 因為重症肺炎患兒, 大部分為等滲性脫水, 按要求要適當控制輸液量, 液體的成份和輸液速度, 為不增加心臟負擔, 滴數應控制在8—12滴/mm, 同時可隨著患無兒液體量的需要和病情的不同進展, 進補一日一次抗炎或一日二次抗炎,
綜上所述, 多年來在診治搶救小兒肺炎心衰及合併脫水時, 都採用了靜脈補液給藥的辦法, 可使許多危重患兒及時地得到了醫治和挽救, 如不採取靜脈補液給藥來搶救患兒用藥就要受到限制, 治療就要失去原則, 矛盾就得不到緩解, 搶救就難以保證, 而通過靜脈補液給藥, 搶救患兒是最有效的, 不僅能為患兒輸送營養, 增加抗病的能力, 亦可使藥物作用快, 用藥全面合理、劑量充分、搶救及時。
然而, 對於兒童肺炎用藥的液體療法, 按著兒科理論要求, 一般炎患兒可經口保持液體入量, 不需補液,
但在臨床實踐中, 在搶救治療肺炎心衰的同時, 在加強用藥和補液等措施上, 就是矛盾對立的過程, 這就需要慎重, 嚴格限制補液量, 因液體的選擇應以高滲溶液為主, 更要限制鈉鹽的補充, 這樣可防止誘發心衰, 所以用量都不宜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