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孩子的玩具的共同困擾是:孩子想要的玩具品種太多、太豐富, 沒有哪一種玩具能滿足他們。 家裡儘管快成了玩具倉庫, 孩子一到了超市, 還是吵鬧不停, 要求添置新的。 我的一個朋友甚至用了一個房間裝孩子“遺棄”了的玩具。
其實各種類型和功能的玩具, 對孩子的成長都會起一定的作用。 父母往往把玩具的使用價值和自己購置的臉盆的使用價值等同起來, 以為某幾種玩具就可以打發掉孩子的童年。 孩子卻把玩具看成是一件嚴肅的事, 有自己的恃殊需要。 父母若是不瞭解玩具在孩子成長的各個階段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影響,
給孩子選購好玩具, 有時是父母的判斷力、理解力不能完成的事。 他們通常認為:三四個月的嬰兒玩搖鈴或會響的小環, 通過觸摸玩具, 訓練孩子的抓握動作;六七個月的孩子玩不倒翁、敲擊小樂器, 培養其視覺和聽覺:一歲左右的孩子玩輕便小推車, 有利於孩子學習走路;兩歲玩拆裝玩具、搭積木、看動畫片鍛煉其動手和想像能力……但父母很可能忽略了孩子對玩具的喜愛具有天生的傾向。 當父母選中一個玩具, 並認為這個玩具不錯, 既好看功能又多, 有利於培養孩子某方面能力時, 孩子並不一定也這麼認為。
父母不應該把玩具當做禮品或獎品, 玩具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必需品。 每一種玩具都有其價值和意義, 重要的是調配好比例。 玩具可分智力類玩具、扮演類玩具、組合類玩具、動作類玩具、科學類玩具等,
經常觀察孩子的愛好和興趣。
避免廣告對孩子的干擾和鄰居家孩子的玩具對孩子的誘惑。
不要用傳統觀念判斷孩子需要什麼玩具, 比如男孩需要槍, 女孩需要洋娃娃。
和孩子一起玩, 盡可能發揮玩具的功能。
不要用自己的審美判斷來取代孩子的判斷。
不要一次性把玩具都給孩子搬出來展覽。
不買重樣的玩具。
不要有求必應, 這會減少孩子對玩具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