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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對孕婦胎兒的影響

藥物對孕婦的影響

臨床顯示, 部分抗生素和解熱鎮痛藥可給孕婦自身造成嚴重危害應禁用。

例如:孕婦使用四環素可引起肝臟代謝失調, 死亡率很高;使用無味紅黴素引起肝臟毒性反應的發生率為10-15%;

妊娠晚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引起過期妊娠、產程延長、產後出血。

另外, 孕婦對瀉藥、利尿藥、咖啡因類藥物敏感, 可引起早產或, 應慎用。

為保證胎兒發育和維持母體的營養需求, 在孕婦營養不足的情況下可適當補充鐵、鈣、葉酸、B1和B6。 孕婦必須用解熱鎮痛藥時, 應選用較安全的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

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母體的營養物質是通過胎盤輸送給胎兒的, 母體使用的藥物也不可避免地經胎盤轉入到胎兒體內, 特別是妊娠的頭三個月對藥物尤為敏感。

孕婦用藥給胎兒帶來的不良影響主要是致畸形、出血、溶血和神經系統、聽覺、視覺、肝腎功能損害等。 導致畸形的藥物除了前面提到的沙立度胺(反應停)外, 還有部分性激素、抗癌藥、抗藥、抗凝藥;導致出血溶血的藥物有磺胺類、呋喃類、阿司匹林、雙香豆素、K等;導致神經系統損害的藥物有部分鎮痛藥、安定藥、抗藥;導致和腎損害的藥物有慶大黴素類抗生素;影響牙和骨骼發育的有四環素類;導致視覺損害的有氯喹、氯丙嗪等。

另外, 孕婦過量服用D可使血鈣過高、智力障礙、動脈狹窄和;口服降糖藥可引起新生兒;使用甲狀腺藥物可引起新生兒;分娩前應用氯黴素可引起迴圈障礙和灰嬰綜合症。

部分也會給孕婦和胎兒帶來不同程度的危害, 例如:半夏、益母草、桃仁、麝香、紅花、滑石、大黃、降香等, 同樣應避免服用。

孕婦必須用藥時, 應當在醫生指導下綜合分析、權衡利弊、選用相對安全的藥物;用藥時間宜短不宜長, 劑量宜小不宜大, 治療慢性疾病用藥儘量推遲到妊娠晚期;如無明確感染不要注射任何疫苗。 如果在早孕期不慎使用了致畸藥物, 應考慮中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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