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如何產生的呢?一是直接受自然界“火熱之邪”的侵襲而引起“上火”症狀;一是機體記憶體在的能推動生命機能而看不見的“火”, 由於陰陽失調, 失去了正常潛藏功能, 而引起“上火”症狀。
引發“上火”的具體因素很多。 情緒波動過大、中暑、受涼、傷風、嗜煙酒以及過食蔥、薑、蒜、辣椒等辛辣之品, 貪食羊肉、狗肉等肥膩之品和中毒、缺少睡眠等都會“上火”。
中醫把頭昏、咽喉腫痛等偏上部位的火熱症狀叫“上焦火”, 把煩熱口渴、胃脘痛等中間部位的叫“中焦火”, 把便秘、尿赤等偏下部位的叫“下焦火”。
又按臟腑開竅, 把目赤腫痛稱“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