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腫瘤與妊娠同時存在情況並不多, 大約每100次至8000次妊娠中發生一次, 其中絕大多數是良性腫瘤, 占百分之九十, 之所以受到重視, 是因為處理起來比較困惑, 關乎母親和孩子兩方, 妊娠合併卵巢良性腫瘤以成熟囊性畸胎瘤及漿液性囊腺瘤最多。
可以說, 控制女性每月一次月經的卵巢排卵過程是破壞卵巢的元兇之一, 懷孕則是對卵巢最好的保護之一。 在懷孕的幾個月中, 卵巢停止排卵, 休養生息。 因此, 妊娠過程不僅繁衍後代, 也是卵巢腫瘤的天然敵人, 但通過妊娠預防癌症顯然荒謬。
反過來,
妊娠時機體的生理變化還可影響卵巢腫瘤, 朝著不利的局面發展。 妊娠時盆腔充血, 卵巢血液供應增加, 腫瘤可迅速長大;懷孕期間, 子宮體積的增大和位置的改變, 可使卵巢腫瘤發生蒂扭轉;而分娩時的擠壓則有可能造成腫瘤破裂。 而且妊娠時的子宮增大, 常使卵巢腫瘤不易被發現, 延誤腫瘤的診治。
於是, 在處理妊娠和癌瘤時, 常常進退兩難。 既希望妊娠能夠成功, 又希望不延誤腫瘤的治療:妊娠是否需要終止?繼續妊娠到胎兒可活期,
通常而言, 如果沒有懷孕, 直徑超過5釐米的卵巢囊腫才需要處理, 但對於準備懷孕的婦女, 標準稍嚴格一些, 暫定4釐米, 即使腫物內容物為液體, 也應該手術, 腹腔鏡微創手術最好。 但是, 即使腫物直徑小於4釐米, 但有實性成份, 多次檢查均不消失者, 也應該在懷孕前處理, 以免妊娠後腫瘤長大發生危險。 總之, 在懷孕之前檢查排除卵巢腫瘤, 拆除定時炸彈, 安全快樂渡過妊娠期, 是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