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到了1歲左右的時候, 就會開始認識到別人和自己的區別, 但仍然對別人的感情狀態作出靈敏的反應, 並認為能使自己高興和滿足的事情也會使別人高興, 用自己喜歡的東西試圖使別人高興和喜歡起來。 到2歲多, 孩子開始感覺到別人的痛苦不像自己的, 至少不完全是自己的痛苦。 因此, 他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千方百計想辦法, 試著用各種辦法使別人高興起來。 同時, 嫉妒也在潛移默化中形成。
利他感情的培養與環境的關係也很大, 這是一些心理學家通過試驗證明的。 母親善於用事實對孩子進行直觀的利他主義思想教育,
因此, 嬰幼兒的利他思想是可以培養並使之成熟的, 同時也很容易在處於萌芽狀態就被扼殺殆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