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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早期產檢注意事項

孕早期產檢要注意的是, 准媽媽記得在孕12周去醫院做產前登記, 第一次產檢, 領取孕婦健康手冊。

以後從13周開始則每四周檢查1次, 孕28周以後則每二周檢查1次, 36周後每週檢查1次, 直至分娩。 但是如果在妊娠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去看醫生, 不要等到規定的時間。

孕媽媽們還要注意避免做一些不必要的檢查。 醫生會根據需要對孕婦做必要的檢查, 但那些對胎兒有傷害的高端技術檢查儘量不要做, 昂貴的檢查不一定是有用的。

另外, 不要有抱有孕期的負面情緒, 如果過分擔心胎兒的安全將會使醫生開具更多的檢查,

並沒有哪位醫生能夠保證你的胎兒一定會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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