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前患者需要做詳細的檢查。 那麼, 胎記治療前需要做哪些詳細的檢查呢, 臨床上可以進行皮膚檢查, 皮膚檢查根據皮膚外觀的特點以及先天性的發病使都可以進行明確, 必要時可進行病理學活檢。
1、按照病發部位常在背部、頸部或整個肢體, 這是胎記治療前最簡單的檢查方法。
2、隨著患者年齡的增長胎記也不斷增大, 疾病所產生的病變形態一般都不會產生任何的改變, 呈現按部位比例增大的特徵。
3、一般無明顯功能障礙, 少數寶寶胎記因伴有各種綜合征而出現肢體、腦部相應症狀。
4、組織病理學檢查, 組織學上可見黑素細胞停留在真皮深部, 故又稱真皮黑變病。 胎記可發生於身體的任何部位, 以腰骶部及臀部多見。
除了以上檢查以外, 要好做好胎記的鑒別診斷, 胎記需要與藍痣、太田痣相區分, 普遍藍痣色較深、邊界相當清楚、小的圓頂狀結節;細胞性藍痣為大的結節或斑塊, 均稍隆起於皮面。 出生時即有, 也可在幼兒期始發, 可伴發複合痣或發生惡變。 太田痣一般發生于單側面部的上下眼瞼, 顴部, 顳部, 偶爾也有雙側。 而胎記根據生後便出現特徵性皮損和特異性病程進展, 一般不難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