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經復位, 固定和藥物治療後, 適當地進行早期功能鍛煉也是骨折治療措施的重要組成部分。 那麼, 骨折患者怎麼進行功能鍛煉呢?
骨折的早期一般指骨折後1-2周以內, 此時患肢局部腫脹, 疼痛, 也容易產生骨折的再移位, 所以該明的功能鍛煉主要是做一些患肢肉的舒縮活動, 而骨折部上下關節原則上暫不能活動, 蛤健康肢體的各關節都應進行適當鍛煉。 上旨功能鍛煉的目的是促使局部血液迴圈, 有利於消腫, 防止肌肉萎縮, 避免關節僵硬。
如老年人常見的橈骨下端骨折, 予複痊石膏或夾板固定後,
前折時早期可做輕微的握拳及手指屈伸活動, 上臂僅肌肉舒縮活動, 腕, 肘關節暫不活動。
股骨頸骨折復位固定後即可做踝, 足部關節屈伸活動及股四頭肌舒縮活動, 跟骨牽引治療者也可用健腿和手支持體重抬起臀部活動, 穩定性骨折第2周可開始進行抬腿及膝關節活動, 第4周可撫雙拐不負重步行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