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不僅需要父母的關心和照料, 而且也需要父母的教導。 假如對兒童只動情, 而不明理, 則情不知所終, 就會變得毫無價值, 所以, 動情時還須明理。
要想做到理清意明, 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熟悉兒童的言行和心理, 使說理有的放矢。 如兒童回家遲了, 可能是因為從幼稚園回家晚了, 也可能是因為他在路上為做某件事耽誤了, 當然也可能是因為貪玩。 凡此種種, 必須先弄明情況, 然後再決定如何談話。 如果不分青紅皂白, 一律訓斥批評, 兒童就會不服氣。
(2)堅守自己所講的道理, 身體力行, 以身示範。
(3)道理要講得淺顯易懂, 生動感人。 父母教子必須考慮到孩子的年齡特點。 總而言之, 兒童的經驗、理解力都比成人差, 道理不宜講得太深太死, 應該儘量利用生動的事例或比喻, 把道理淺顯易懂地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