酊劑 有清涼止癢、消炎的作用, 大多有刺激性, 眼睛、口腔、會陰部等黏膜處禁止使用。
使用過程中如皮膚出現紅腫、水皰、過敏反應, 應立即停藥, 並用清水沖洗。 皮膚有急性炎症或滲出糜爛的患者, 不得使用酊劑, 有皸裂皮損的患者也不宜使用酊劑。
軟膏 常用於乾燥皮膚病和角化皮膚病, 如牛皮癬、皮炎等。 糜爛性和滲出性皮膚疾病不宜使用。
使用軟膏前先將患病處用溫水浸泡10~30分鐘, 使角化的厚皮泡軟, 再塗上軟膏, 有利於吸收。 塗藥後患處不要加任何東西覆蓋, 以防影響療效。
霜劑 有止癢、消炎的作用。
用藥後暴露患處, 不要包紮。 用藥的面積不要超過皮損面。 每日用藥1~2次, 小孩或皮膚較嫩的地方, 每天用藥1次。
粉劑 主要作用在於使皮膚乾燥、光滑, 去汗除濕, 可用於治療痱子、小兒尿布皮炎。
禁用於有糜爛和滲液的皮膚病的治療, 因為粉劑和滲液混合, 可形成硬而厚的痂, 反而使皮膚感染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