劑型不同:同樣的藥物, 湯劑比丸、散劑用量要重;複方應用比單味用量要少;鮮藥用量比干藥用量應多一倍以上。
體質不同:體質虛弱者, 對藥物的耐受程度差, 用量過大易發生藥物不良反應, 故宜酌情減量;體質壯實者, 用量可稍大。
病情不同:輕病下藥過重, 藥力太過, 反傷正氣;重病下藥過輕, 則藥力不足, 達不到治療目的。
性別不同:男性用藥量可稍大一點;女性有月經、懷孕和哺乳等生理特點。 故用藥量宜小。
年齡不同:一般情況下, 10歲以上兒童, 可用成人量的2/3;5—10歲, 可用成人量的1/2;2—5歲, 可用成人量的1/3;1歲以內的嬰兒,
藥性不同:凡使用毒峻烈藥, 須從小量開始, 再根據服藥後患者的情況而增減;如病勢已退, 即停服, 不愈則酌量增加。
配伍不同:在方劑組成中, 有主藥和輔藥之分。 一般來說, 主藥用量重, 輔藥用量輕。 如小承氣湯與厚朴三物湯, 都由大黃、厚樸、枳實組成, 前方重用大黃主攻下, 後方重用厚樸主利氣。 單味藥用於急救, 如用大黃治療中毒性菌痢, 用獨參湯救治血崩虛脫, 用量均可加大。
藥質不同:如花、葉之類質地輕及有效成分易煎出的藥物, 用量不宜過大;品質不易煎出有效成分的藥物如礦石、貝殼之類, 用量宜重。 過於苦寒的藥易傷脾胃, 用量宜少;甘平之藥用量可稍大。